四川省2020年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
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阅读:27398 次 日期:2020-08-28 17: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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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四川省2020年度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每场次考试,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9月5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须在考室外消毒区域,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1-3分钟,彻底清洁消毒双手后,再进入考室。

七、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不再参加考试。

八、考生须认真阅读《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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