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名额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考试公告
一、笔试时间
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13:00-15:00。
二、笔试地点
永平县思源实验学校。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 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8:00-18:00,地点:永平县卫生健康局一楼。
四、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是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本能力进行测评。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采用黑色中性笔卷面答题的方式。笔试结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
五、报名情况
截止2020年8月20日报名结束后,共审核通过659人,具体情况分别为:永平县乡镇卫生院岗位4个(口腔医师报名48人、中医医师报名79人、临床医师报名138人、护士报名270人),永平县中医医院岗位1个(中医医师报名58人),永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岗位1个(儿科医师报名13人),永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1个(检验师报名53人)。
六、面试(或实作)
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9月12日8:30-12:00;地点:永平县卫生健康局会议室;资格复审时需带上报名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面试时间:2020年9月13日(星期天)09:00-18:00
3.面试地点:永平县卫生健康局会议室
4.面试(或实作)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3的岗位,面试(或实作)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面试(或实作)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七、考试注意事项
因防疫需要,考生不得驾车进入笔试、面试所在场所,所有进出考场的人员需自觉佩戴口罩,笔试、面试人员应提前扫“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如实提交14天内去过或途径疫情高风险地区、14天内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情况。笔试、面试当天,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进入考场前,考生需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考试、面试。云南省省外入滇人员和“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需持笔试、面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笔试、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如笔试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确定拟考察人员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3的岗位,考生面试(或实作)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的,面试人数为1:1的岗位考生直接进入考察;面试人数为1:2或1:3的岗位,则按考生面试(或实作)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进入考察人员。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再次组织面试确定。
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2或超过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考核成绩×50%,满分为100分。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考生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九、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学籍或人事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调阅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十、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8:00
2.体检地点:永平县人民医院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对拟招聘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核成绩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确定是否按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由县卫健局、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十一、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二、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将相关资料上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州人社局批复后,按照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工作于2020年9月底前结束。
1.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2.新聘用护士岗位,必须在签订合同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不得脱产参加学历提升。
3.新聘用人员,可根据所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自由选岗。
十三、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补充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应聘者如违反相关纪律要求,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认定及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招聘岗位主管部门发出笔试、面试(或实作)、体检及其他相关通知时,如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由补充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监督电话:
0872-6525708(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2-6525156(永平县卫生健康局)
0872-6524221(永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组)
来源:http://www.ypx.gov.cn/ypxrmzf/c102093/202009/dff663aa4ef74c4f91e97d554ccd03f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