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曲靖公共就业服务网 阅读:1392 次 日期:2020-09-14 17: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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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0年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市就业中心就业招用工信息2020年第307期)

为促进国家级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工作发展,缓解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力不足矛盾,提高警务运行效率,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警务运行机制,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加强公安工作,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经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曲靖市公安局批准,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0名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公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截止2020年9月 21日年满18 周岁,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不超过1990年 9月21日以前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男性10 名,身高在1.6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8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六)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各项体检项目,经体检合格的;

(七)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经测评合格的;

(八)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不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公开招聘形式通过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聘用。应聘人员应当按要求打印并出示健康码,来自省外中高风险的人员须提供核酸检测证明。报名及笔试面试现场所有人员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

三、招聘计划人数及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类别:勤务辅警

招录人数:10名

条件:1.男性 10名,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0周岁以下,符合本公告第一条招聘条件所列各项标准内容。2.热爱辅警职业,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在公安机关从事过辅警1年以上人员、退役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3.具备B1以上驾驶证资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到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工监督室报名。

2.报名地址: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一楼办证厅(曲靖经开区迎霞路149号凤凰水榭小区大门旁),联系电话:0874-3195895

3. 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采用A4纸单面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单页上)、正面一寸白底彩色免冠近照6张(2.5cm×3.4cm),到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工监督室将按照招聘条件严格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目测,有虚假信息及隐瞒实际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目测包括身高、体重、视力要求和求职动机等。凡通过资格审查和目测者,将通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相关事宜。

五、考试、面试考察

(一)考试由基础知识、体能测试两个科目组成。

1.经资格审查和目测合格的人员,按照与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基础知识考试人员,达不到此比例的,等额进行基础知识考试。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常用法律法规、公文写作、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考试成绩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考试成绩加3分。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时,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2.经基础知识考试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与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达不到此比例的,等额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测试。分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立定跳远,共3个项目进行。立定跳远测试当场不超过3次,以最高成绩计算;其余测试项目均只能测试一次计算成绩;每一项达标者视为合格,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应聘人员应当根据自己身体状况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因身体原因不能剧烈运动者,参加体能测试产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二)面试

按照与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考察人员,达不到此比例的,等额进行面试考察。届时将由政工监督室与用人部门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察,面试考察内容为拟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及能力,面试考察分数满分100分,成绩计入考试成绩总分。

(三)根据所报考的职位类别,按照考试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政审考核人选。

(四)考试和面试考察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考核

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进行体检和相关政审考察。对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各项体检项目统一组织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所有体检项目可以复检一次,具备当场复检条件的项目由本人口头提出申请当场复检一次,其余项目可以在体检结果出来后2日内由本人书面申请安排复检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自理。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考核程序,政审考核由报名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单位)配合实施,政审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云南省公安机关统一考录人民警察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进行。
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经考试、面试考察和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工监督室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在内设警种部门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二)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与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合同期内由公安分局负责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相关的社会保险。试用期工资3200元/月左右(含社会保险部分),勤务辅警每月外加伙食补贴。

(三)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计发正式工资。正式工资由基本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绩效考核工资、执勤岗位津贴、加班补贴、职务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等构成,根据相关规定经过考核合格后对级别工资、工龄工资等实行动态调整。正式录用后,每月工资在4000元左右(含社会保险部分)。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本单位承诺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三)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四)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考生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公告由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七)报名联系单位及电话: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工监督室 电话:3195895

监督电话:中共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纪委电话:3195883

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0年9月14日

来源;http://rsj.qj.gov.cn/detail_jy.asp?Twzbh=12&id=16010&lb=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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