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浙江卫生人才招聘网 阅读:680 次 日期:2020-09-16 14: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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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9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医院现有两个院区,分别为兴宁院区和东部院区;主要提供诊疗、住院、护理以及患者健康教育、随访预约等服务;承担公共卫生、卫生应急、医疗救治、医疗保障、医疗救助、预防保健和干部保健等工作,以及医疗援外、医疗扶贫、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义务诊疗等公益性活动;承担医学教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等职责,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开展国内、国际学术交流和区域合作。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70人,硕士研究生757人;高级职称人才646人。

(二)宁波市第一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具有近百年历史,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61人,硕士研究生462人;高级职称人才517人。

(三)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宁波市第二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具有上百年历史,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55人,硕士研究生763人,高级职称人才616人。

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生命与健康产业研究院是由宁波市政府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合作共建的高端、高质、高效的研究联合体,与拥有170多年历史的宁波市第二医院(前身为华美医院)同为该项合作共建的附属医院。研究院为独立法人单位,下设若干研究所(中心),所长(中心主任)由“杰青”、“长江学者”、等人才担任。研究院内设孵化器,用于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

(四)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宁波市及周边地区妇女儿童各类疾病的诊治和危重疾病的抢救工作和全市妇幼保健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7人,硕士研究生341人;高级职称人才417人。

(五)宁波市中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也是“十一五”国家重点建设中医院和浙江省第一批中医“名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育、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等。医院拥有15名市级以上名中医,现有博士研究生13人,硕士研究生240人;高级职称人才243人。

(六)宁波市康宁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宁波市老年康复护理中心、宁波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隶属该院。主要承担全市精神和心理疾病诊疗、防治和指导任务。现有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70人,高级职称人才104人。

(七)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是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指导中心和技术咨询、服务机构。现有博士研究生8人,硕士研究生86人,高级职称人才75人。

(八)宁波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暨上海市肿瘤医院宁波病理中心是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为:负责宁波市级医疗机构临床病理诊断工作,指导全市临床病理诊断业务,开展临床病理相关业务培训等。现有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39人;高级职称人才34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注:1、2021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1届应届毕业生,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2、除2021届应届毕业生的外,其他要求的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9月18日(周五)8:30-14:00

2.报名办法:9月18日当天在宁波市第二十二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摊位现场报名或将个人简历电子稿发送邮件至招聘单位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现场确认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具体展位见宁波市第二十二届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

 

⑴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组织人事科邮箱:lhlrsk@126.com;联系电话:0574—87018514,联系人:李娜老师;

⑵市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dyyyrsk@126.com;联系电话:0574—87304032、联系人:徐海娜老师。

⑶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国科大生命与健康产业研究院(宁波市第二医院)组织人事科邮箱:nb83870619@163.com ;联系电话:0574—83870619、联系人:杨益兰老师。

⑷ 市妇儿医院人事科邮箱:feyyrsk@126.com;联系电话:0574—87083368,联系人:夏睿老师。

⑸市中医院人事科邮箱:nbszyyrsk@163.com;联系电话:0574—87089011,联系人:梁海亚老师。

⑹市康宁医院党建工作办公室邮箱:631820158@qq.com;联系电话:0574—86690956,联系人:张丽娜老师。

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工科邮箱:nbcdcrsk@163.com;联系电话:0574—87680151,联系人:苏娟老师。

⑻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办公室邮箱:nbpathcent@163.com;联系电话:0574-87651110,联系人:杜盛峰老师或胡昕亿老师。

3.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

方可获得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向审核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4、报考临床类医技类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人事部门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委人事部门、驻委纪检部门督导。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执业医生资格证、职称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凭《面试通知》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成绩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9386、87363579

点击下载\

宁波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xlsx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rczp.zjwjw.gov.cn/newDetails/getNewDetails?BnId=b714a98bd67e430a88d835ff687de51d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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