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2020年第四批)
来源:浙江省人社厅网站 阅读:719 次 日期:2020-09-16 15: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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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2020年第四批)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为浙江省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5名,为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具体要求见下表: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人数 年龄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
辅导员岗 B01-20-21 5 30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23日后出生) 不限 研究生/硕士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高校就读期间曾担任校、院主要学生干部或班长、团支书或兼职辅导员满一年;应届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1年3月底前。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2020年9月16日9:00-9月23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相关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16日-9月24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9月25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酌情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10月14日-10月16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初试安排

初试包括笔试和岗位素质测评,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0%,岗位素质测评成绩占70%。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0年10月17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2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岗位素质测评人员名单。

2.岗位素质测评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将在单位网站(www.zfc.edu.cn,“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公布。入围岗位素质测评的应聘人员请按候考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具体材料另行通知)至指定地点参加岗位素质测评;逾时未候考者视同放弃测评资格。

(2)测评方式:以用人部门面试为主,重点了解应聘人员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知识、技能的了解与掌握程度,以及对高职教育教学、高职学生管理工作的理解与认识。岗位素质测评由专门成立的专家测评小组,针对应聘人员在岗位工作理解、语言表达、内容组织、职业形象、时间掌握、综合评价等6个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分,总分100分。

(三)复试安排

1.时间和候考地点:另行通知,将在单位网站(www.zfc.edu.cn,“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公布。入围复试的应聘人员请按候考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指定地点参加复试;逾时未候考者视同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由学校安排,以面试为主;

3.复试满分为100分,未达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初试、复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考试结果即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单位网站(www.zfc.edu.cn,“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公布。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进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www.zfc.edu.cn,“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1)。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739268(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校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739211(林老师)

附件1. 疫情防控指引.docx

2020年9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0/9/11/art_1443681_57360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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