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阅读:1052 次 日期:2020-09-22 10: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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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楚雄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为做好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面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二)面试地点。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楚雄市东瓜镇)。

二、面试内容及考试方式

(一)思政教师岗位

1.面试内容

(1)课程试讲。内容: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材:《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18年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科研考核。内容:论文、课题研究、专利、著作等。

2.面试方式

(1)考生到达候考室通过抽签决定试讲顺序,同时提交科研成果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2)课程试讲组考官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现场出3套题,并由纪检监察人员从中抽取1套题作为考题。考生根据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备课,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

(3)科研考核组考官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对考生提供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打分。

3.成绩计算

(1)课程试讲:满分100分,由课程试讲组考官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的原则现场评分、统计分数。

(2)科研考核:满分100分,由科研考核组考官根据《楚雄医专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面试科研考核评分细则》,对考生科研成果评分,科研成果评分累计超过100分按100分计分。

(3)面试总成绩:按课程试讲得分占60%、科研考核得分占40%计算面试总成绩,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二)专职辅导员岗位

1.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题目由抽签确定后的考官封闭后现场出题。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顺序提前在候考室抽签确定。

2.成绩计算。结构化面试组考官现场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原则现场评分、计分。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三、有关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凭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按工作人员通知的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候考室,迟到10分钟或缺席者,考试成绩以0分计算。

(三)考生禁止携带电脑、Ipad、手机等任何电子设备进入考场。考试用书、笔和草稿纸由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提供。

(四)考生必须服从安排,遵守考试纪律。若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面试成绩。

(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面试须持健康码进场。考生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指定时间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指定时间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指定时间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指定时间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生自行准备、佩戴口罩。

联系电话:0878-3875650。

监督电话:楚雄州教育体育局0878-312284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附件:楚雄医专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面试科研考核评分细则。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9月21日

附件:

楚雄医专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面试科研考核评分细则

科研考核根据考生提供的科研成果相关材料审核打分,具体评分标准和细则如下。

一、科研项目

1.主持科研项目:国家级、省部级、厅(校)级、院系级分别计50分、40分、30分、20分。

2.参与科研项目:国家级、省部级、厅(校)级、院系级按参与人排名情况计分(排名前3含第3的分别计25分、20分、15分、10分;排名在第4及其以后的分别计20分、15分、10分、5分)。

3.科研项目主持人和参加人员以立(结)项材料为准,在研未结项的以下一个级别项目得分标准计分。

二、学术论文

1.考生独立撰写的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每篇计40分;在普通期刊公开发表每篇计20分;被论文集收集或合法内部刊物刊载每篇计2分。

2.考生参加国家机关及学校组织的论文评比获奖(三等奖及其以上),按国家级、省部级、厅(校)级、院系级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

3.两人合作完成的论文,第一作者按同级论文的60%计分,第二作者按40%计分。

4.多人(3人及其以上)合作撰写的论文,如考生为第一作者的按同类论文应得分的50%计分,其余按50%的总得分以参加人数平均计分。

5.《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本专业理论文章(2000字以上)视同为核心期刊论文。

6.学术论文认定以考生提供的材料对照期刊查询结果为准(用稿通知书不计分)。

三、专利

1.独立完成并已经获得授权的专利每项计30分。

2.两人合作完成的专利,第一顺序发明人计20分,第二顺序发明人计10分。

3.多人(3人及其以上)合作完成的,如考生为第一顺序发明人的计15分,其余按参加人数取15分的平均数计分。

四、著作

1.专著类:编写出版论著,独立完成的每部30分;两人合作的第一作者计20分,第二作者计10分;多人(3人及其以上)合作完成的第一作者计20分,其余作者按10分平均计分。

2.编著类:出版发行书籍、教材等编著类著作每部30分,多人合作完成的主持编写的计20分,参与编写的区分署名情况计分,主编、副主编、编者分别计15分、10分、5分。

五、其他规定

考生有除了本细则规定以外的科研成果,由科研考核小组集体评判计分。

来源:http://rsj.cxz.gov.cn/info/egovinfo/1074/xxgk_cont/11532300568802305C-/2020-09210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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