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1538 次 日期:2020-09-22 17: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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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 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

〔2020〕1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际,经保 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 公开招聘 20 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 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专业 执业 资格 年龄 其他条件 备注
保山市 人民医 院 内科 岗 2 硕士研 究生及 以上 内科学 具有执 业医师 资格 35 周岁 及以下 2018 年以来普通招生计划毕 业生,硕士学位及以上。  
保山市 人民医 院 外科 岗 2 硕士研 究生及 以上 外科学 具有执 业医师 资格 35 周岁 及以下 2018 年以来普通招生计划毕 业生,硕士学位及以上。  
保山市 人民医 院 影像 岗 2 硕士研 究生及 以上 放射医学或影 像医学与核医 学 具有执 业医师 资格 35 周岁 及以下 2018 年以来普通招生计划毕 业生,硕士学位及以上。  
保山市 中医医 院 医疗 岗 1 5 一本及 以上 中西医结合、 中西医临床医 学、中医学、 中医内科学、 中医妇科学、 中医骨伤科学 具有执 业医师 资格 35 周岁 及以下 1.2018 年以来普通招生计划 毕业生或 2020 年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结业人员(不受一本 限制);2.硕士及以上学位的 专业要求为所设专业的相关专 业;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执业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训合格证者优先。  
保山市 中医医 院 医疗 岗 2 1 一本及 以上 医学影像学或 临床医学   35 周岁 及以下 1.2018 年以来普通招生计划 毕业生或 2020 年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结业人员(不受一本 限制);2.硕士及以上学位的 专业要求为所设专业的相关专 业;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执业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训合格证者优先。  
保山市 疾病预 防控制 中心 野外 卫生 应急 检验 岗 1 硕士研 究生及 以上 临床检验诊断 学、公共卫生、 流行病与卫生 统计学、劳动 卫生与环境卫 生学、营养与 食品卫生学   35 周岁 及以下 2018 年以来普通招生计划毕 业生,硕士及以上学位。  
保山市 疾病预 防控制 中心 公共 卫生 岗位 1 1 硕士研 究生及 以上 公共卫生、流 行病与卫生统 计学、劳动卫 生与环境卫生 学、营养与食 品卫生学   35 周岁 及以下 1.2018 年以来普通招生计划 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位;2. 限男性。  
保山市 疾病预 防控制 中心 公共 卫生 岗位 2 1 硕士研 究生及 以上 公共卫生、流 行病与卫生统 计学、劳动卫 生与环境卫生 学、营养与食 品卫生学   35 周岁 及以下 1.2018 年以来普通招生计划 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位;2. 限女性。  
保山市 第三人 民医院 医疗 岗 1 1 一本及 以上 临床医学、精 神医学   35 周岁 及以下 1.2018 年以来普通招生计划 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2. 若无一本及以上学历者报名, 学历可放宽至二本及以上。3. 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要求为 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保山市 第三人 民医院 医疗 岗 2 1 一本及 以上 医学影像学   35 周岁 及以下 1.2018 年以来普通招生计划 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2. 若无一本及以上学历者报名, 学历可放宽至二本及以上。3. 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要求为 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保山市 妇幼保 健院 临床 岗 3 一本及 以上 临床医学   35 周岁 及以下 1.2018 年以来普通招生计划 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2. 若无一本及以上学历者报名, 学历可放宽至二本及以上。3. 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要求为 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备注:一本指应聘人员高考当年录取专业属于第一批次。

二本指应聘人员高考当年录取专业属于第二批次。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2018 年以来未就业毕 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

(五)吃苦耐劳,具有过硬的综合素质,良好的文字功底, 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 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 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 年 9 月 22 日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网站、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保山新闻网、“保 山卫健”微信公众号及相关院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10 日 17:30

时截止,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表,个人简历电子版(扫描件), 承诺书(考生须承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扫描件及报名 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通过网络发送至所报考单位指定邮箱,邮件 标题格式为:招聘岗位+姓名。邮箱地址如下:

保山市人民医院:yyrsk123@sina.com 保山市中医医院:84912705@qq.com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ynbscdc@126.com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bsssybgs@163.com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bssbjy@126.com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接收任何形式的纸质材 料报名;

(2)应聘者电子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学 习工作经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 学位证均须教育部认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 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 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计算机等级、普通 话水平、外语水平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上 述材料电子版请汇总为同一文档并转换为 PDF 格式,未按要求格 式提交材料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4.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电子简历中涉及的证件原件、复印件 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其他证件原件、承诺书原件。

(三)资格审查:10 月 12 日-13 日进行资格审查。由考生 所报考用人单位负责审查。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经招聘小组查阅个人报名材料,按岗位招聘人数 1:2 的比例择优 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 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 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面试: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 100 分计算,75 分及以上为合格。5 位面试考官的打分,去掉一 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下 3 位面试考官的平均分。面试 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 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 一题。

(七)确定签约对象:面 试成绩在 75 分及以上者,得分 最高的为签约对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 位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招聘协议书,签约人员交近期彩色免冠 同版大一寸照片 4 张。

(八)资格复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 体时间待定。

(九)体检: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 间待定。通过资格复审的签约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将组织体检 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 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 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 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 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 道德品质、 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不合格者, 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 示内容包括招 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面试成 绩、 考察、 体检结果。

(十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执行。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 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 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现场需进行健康排查

1.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现场前,需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于面 试前 3 日内申领“云南健康码”,体温正常,且健康码为绿码者 方能参加面试。

2.“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观察14 天,并开展两次核酸和一次抗体检测。“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应提供考试前 7 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 考试。一个月内有境外、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 考试前 7 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面试。

3.如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 人员,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报考人员坚持参加面 试,届时单独进行安排,并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 诊就诊。

4.进入面试现场后需全程佩戴口罩。

(二)面试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应按照指引分批进入考场。

2.面试期间,进入考点的面试人员,不得在现场活动封锁区域以外的地方流动。

3.面试期间,所有人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人与人之间距 离保持 1 米以上。

4.乘坐交通工具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保山市人民医院联系人及电话: 何老师:0875-2146769

保山市中医医院联系人及电话: 江老师:0875-2135177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陈老师:0875-2120842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联系人及电话: 冯老师:0875-2140061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联系人及电话: 龚老师:0875-2235997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及电话: 朱老师:0875-2220960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0875-2162447

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875-2136376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卫生健康

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 9 月 22 日

附件:保山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来源:http://www.baoshan.gov.cn/info/egovinfo/1001/zw_nry/57186295-8-/2020-09220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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