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津南医院、天津市津南区中医医院招聘公告
来源:天津卫生人才网 阅读:1523 次 日期:2020-10-03 16: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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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津南医院、天津市津南区

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5.不限户籍。

6.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0月13日至2002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

7.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资格证书需于2020年10月13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招聘方案》和《招聘计划表》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材料。

8.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时间按月计算,截止到2020年10月工作满24个月(起止月均可按1个整月计算)即可算作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多段工作经历时间可累加计算。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期满影响使用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或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0年天津市津南医院、天津市津南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五、招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

2020年9月27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3日9:00--2020年10月17日16:00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填写《2020年天津市津南医院、天津市津南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发送至jnqwjw08@tj.gov.cn。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能力考核形式,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到所报考单位报到,进行为期一周的能力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现实表现,全面考察德、能、勤、技等方面,并出具考察报告,按照与招聘计划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四)资格复审

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到天津市津南区卫健委组织人事科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报名登记表(反正面打印,本人签字)一份。

2、身份证(二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各一份。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如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用人单位出具工作年限证明,以及其他可证明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 报考单位出具的考察报告。

资格复审合格后,按照与招聘计划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资格复审材料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体检资格。出现进入体检人选空缺时,从报考该职位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者由于非组织原因不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报考人员本人自动放弃、非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报考该职位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报考人员本人自动放弃、非组织原因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报考该职位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备案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报考人员本人自动放弃、公示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报考该职位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备案和聘用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办理审核、备案。应聘者不能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报考人员本人自动放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报考该职位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八、招聘工作监督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成立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招聘工作业务咨询电话:022-28562566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2-28562230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邮箱:jnqwjw08@tj.gov.cn

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津南区卫健委研究后,短信或邮箱通知考生调整信息,请考生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邮箱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附件:2020年天津市津南医院、天津市津南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0年天津市津南医院、天津市津南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7日

来源:http://www.tjwsrc.com/NewsView.Asp?ID=1271

更多信息请查看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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