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昆明市卫生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要求,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在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因护理岗位1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聘用资格,造成护理岗位空缺1人。按规定应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决定依次递补拟聘范卢明1人。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要求,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对拟聘人员公示如下:
护理岗位:范卢明
公示时间为2012年9月6日—2012年9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昆明市卫生局人事处和云南省精神病医院联系。
联系电话: 昆明市卫生局人事处:0871-3123241;云南省精神病医院:0871-5610054。
昆明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