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法检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丽江先锋网 阅读:24169 次 日期:2020-10-12 11: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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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法检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法检系统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后等后续工作方案》安排,现就丽江市法检系统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0年10月19日8:30。

(二)面试地点

中共丽江市委党校会议中心(玉龙县玉带路1号,即玉带路与玉泽东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三)面试方式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采用情景模拟方式(模拟法庭控辩)。每轮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两名考生按抽签决定的控、辩角色进行面试。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面试前,每个考生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考生不得将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以内,按控辩顺序每人阐述观点时间各为3分钟,辩论时间为10分钟,辩论结束后,考生分别用3分钟作最后陈述。

在面试前,因发生疫情防疫特殊情况,招录单位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将当场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式更改为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

(四)面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面试报到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须盖有资格审核单位印章),按要求出示查验“云南健康码”,方可参加面试。以上证件材料在面试报到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考试成绩公布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宣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无论笔试成绩如何,均视其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的体检和考察环节。考生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丽江党建先锋网“ljdjxf.1237125.cn”公布。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的计算方法以《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为准。

(六)面试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10月19日上午7:30前到考点报到,抽签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外,必须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关闭后的通讯电子设备交由工作人员保管,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未按规定上交资料和通讯电子设备的,一律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考生报到时应将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须盖有资格审核单位印章)交相关工作人员查验后,方可进入候考室候考。

4.封闭期间考生不得对外联络,不得与面试考官和已经面试完的考生接触,不得与工作人员交谈,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候考室,上卫生间必须有工作人员陪同,不能高声喧哗,有问题可以举手提问。

5.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及控辩方。考生应根据工作人员的引导进行抽签。考生应保管好自己的抽签号以便备查,经引导人员按顺序引导进入考场面试。

6.面试时,考生不得穿着、佩戴具有标识性或行业特征的制服、标志等,面试过程中不能提及任何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

说明:“考生不能提及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是指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生父母及亲朋好友的姓名,考生毕业院校的具体名称,考生现在或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的具体名称,考生报考单位的具体名称、岗位代码等能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

7.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进行公务回避。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8.参加面试的考生本人在备考室根据面试题本准备的“面试提纲”可带入考场,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不得在面试题本上随意涂写。

9.各位考生如对面试相关工作有疑问,请咨询相关招录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

(七)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自资格复审之日起注册申请“云南健康码”,自资格复审之日起至面试结束前禁止出入中高风险地区,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

2.“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有本土确诊病例报告但尚未确定风险等级城市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向招录单位报告,由招录单位组织专家组商定具体处置措施。

4.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遇有特殊情况,招录单位将在考前一周左右通知具体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务必遵照执行。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自备口罩,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考试,其他环节必须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6.面试当天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考点卫生安全小组立即进行专业评估: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按相关程序处置;排除可疑症状的考生,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同一组考生使用隔离考场,招录单位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二、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招录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及地点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2.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

3.为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一至二天,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喝酒,避免服用可能影响体检结果的各类敏感药物。体检当天早上请空腹、憋尿。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

三、提醒事项

请各位考生认真及时阅读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联系或咨询电话: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0888-5162603)、丽江市人民检察院(0888-5396060)。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12日

来源:http://ljdjxf.1237125.cn/html/lj/2020/10/12/fdaf0b88-48fa-4eb3-9044-4d3b7c3db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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