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永泰县总医院医务人员调配选聘公告
根据《永泰县总医院人员统筹使用暂行办法》〔樟医管委(2018)16号〕文件,经县政府专题协调会研究同意,2020年永泰县总医院拟从我县基层医疗机构中择优选聘7名在编在职的护理人员,调整至城区或近郊卫生院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均为护理岗位,分别为城峰镇卫生院、梧桐中心卫生院、嵩口中心卫生院、大洋中心卫生院、岭路乡卫生院、富泉乡卫生院、葛岭镇卫生院各1名,共计7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护理学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资格,现为我县基层医疗机构在编在职护理人员;
(三)在同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必须满5年(含)以上,或边远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东洋、盖洋、洑口、丹云)工作满3年(含)以上;
(四)在本单位限定报考人数之内(同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考人数不超过实际在编总数20%),经本单位推荐同意;
(五)所在单位需对报考人员的惩处情况负责审核,曾受过县级及以上处分、批评通报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六)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基层工龄、基层工作年限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2020年9月 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月26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07: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永泰县总医院人力资源部
3.报名及资格审核:本次选聘通过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确认,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
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需自行下载填写《永泰县总医院医务人员调配考试报名表》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经所在卫生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卫生院公章及原件复印章);②《2020年永泰县总医院医务人员调配考试医务人员信息表》,其中“医院意见栏”应填写“情况属实”,经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卫生院公章;③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④个人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简历证明。
4.开考比例:选聘岗位与该岗位报考人数达到1:2及以上方可开考。
四、选聘办法、内容、时间
(一)选聘办法:本次选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报考者参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卫生健康局联合组织的2020年永泰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招聘中护理岗位的笔试。
(二)笔试内容: 笔试为百分制,笔试内容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三基”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时间:2020年11月8日(星期日)14:30-16:30。
(四)笔试地点:设在永泰县城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加分扣分项
报考人员在基层工龄满5周年(足年足月)的基础上,工龄每增加1周年加0.2分,未满1周年的部分不予加分,近五年年度考核(2015-2019年度)优秀的每次加0.2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每次扣0.2分。
六、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总分-扣分项总分
七、聘用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报考岗位与拟聘人员1:1的比例择优聘用。
2.在聘用中出现同分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年龄长者为先;年龄相同的,学历高者为先。
3.聘用后,岗位职务(含行政职务、职称岗位)不能随带,但可参加新单位的职称空岗竞聘。
4.拟聘人员在未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个人原因自行放弃聘用的,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申明,所产生的空岗可从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八、 复核与公示
1.由县卫生健康局对拟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加分扣分项及其他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2.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永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九、组织纪律
(一)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聘用声明的,取消5年内进城选聘报考资格。
(二)参加公开选聘的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的,取消5年内进城选聘报考资格,并且当年不能参与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和职务晋级;单位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参加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咨询电话
永泰县总医院人力资源部:0591-24853237
本公告由永泰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永泰县总医院医务人员调配考试报名表
2.2020年永泰县总医院医务人员调配考试信息表
3.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4.个人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简历证明
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泰县卫生健康局
永泰县总医院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2 2020年永泰县总医院医务人员调配考试信息表.docx
文章来源:http://www.yongtai.gov.cn/xjwz/zwgk/gggs/gg/202010/t20201014_35446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