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选调事业单位人员考试总成绩、实验操作结果及下步安排的公告
来源:四川省人社厅网站 阅读:586 次 日期:2020-10-14 16: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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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实验操作结果及下步安排的公告

我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及实验操作已经结束。现将考试总成绩、实验操作结果及下步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实验操作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杨荣极等10名同志进入体检,具体情况附后。

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另行通知,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四、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注意以下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参加体检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生到达体检集中点,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体检。

4.为避免影响体检,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体检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2020年四川省公安厅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实验操作情况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公安厅

2020年10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1-EBE6E61EB47A3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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