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公告规定的缴费结束时间,本次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法检类职位中,共有15个职位未达到1:5的开考比例。根据《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上述职位开考比例放宽到1:3,并对未达到1:3的9个职位调整如下:
1.无人报考的94921708、94921805等2个职位,取消录用计划。
2.只有1人报考的94921810职位,取消录用计划。相关笔试考务费由四川人事考试网退还考生。
3.考虑到我省阿坝、甘孜、凉山三个民族自治州的特殊情况,为支持民族地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将属于三州基层院的94921709、94921811、94921903、94941710、94941714、95021807等6个职位开考比例放宽到1:2。其中,超过1:1、未达到1:2的95021807职位,按1:2的开考比例缩减1个录用名额。
特此公告。
201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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