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非在编人员招聘公告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医院(简称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成立于1952年9月,是集医疗、科研、教学和紧急救援为一体全州唯一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昆明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国家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为满足医院医疗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招聘8名非在编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1、护理岗位5名,录用后全院内调配,根据工作表现和医院工作安排另行确定科室。
2、药学岗位1名,录用后在药学部门工作。
3、财务岗位(收费员)2名,录用后在财务部门工作。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西双版纳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西政办发[2017]76号)规定。
2、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有积极的工作热情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3、心理、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护理岗位: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相关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内,取得护士职业资格证或护理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工作经验,表现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药学岗位: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相关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内,具备药学岗位相应工作能力。
3、财务岗位(收费员):2017-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会计或经济管理相关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内,具备财务岗位相应工作能力。有工作经验,表现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毕业时间的限制。
4、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录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在以往 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吸毒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工资待遇
执行《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8:00-12:00,14:30-18:00。截止日期之后将不再接收简历。
2、报名方式:
(1)护理岗位:将个人简历(含个人简历表、高中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身份证及相关获奖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交到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5号楼12层护理部。
(2)药学岗位:将个人简历(含个人简历表、高中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获奖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交到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5号楼12层人事科。
(3)财务岗位:将个人简历(含个人简历表、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获奖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交到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5号楼12层人事科。
3、联系电话:0691-2139022(人事科);0691-2143778(护理部)
(二)招聘考核
1、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优中取优,考核分初试和复试两轮(考核时间暂定10月27日),由医院纪委全程监督。
2、初试为理论考试。
3、复试为结构化面试,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初试成绩择优进入复试。报名人数不足1:2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复试。
4、初试、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三)录用
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用相应岗位人数的人员,经体检毒检合格、试用期考核通过,医院正式录用,与其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
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投递简历、参加初试复试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出示当日行程码和云南健康码扫描结果,人与人之间距离保持1米以上。如体温检测异常或行程码、健康码异常,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提供核酸检测结果等相应证明,如不能提供则不得参加招聘。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科(0691—2139022)。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