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阅读:1123 次 日期:2020-10-21 15: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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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处级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主要职责是:研究、保护、传承、推广京剧艺术;整理加工京剧传统剧目;收集、保存、利用京剧艺术资料;创作、演出京剧优秀剧目;培养京剧艺术人才;培育和拓展演出市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10月(含10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规定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网站(http://zhuanti.hebnews.cn/node_354725.ht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09时--10月29日17时。

电子邮箱:hbjjzp2020@sina.com。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需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通过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要将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通过电子邮箱进行反馈,请注意查收,审查通过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4.开考比例: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均可参加笔试。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提前7个工作日在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网站(http://zhuanti.hebnews.cn/node_354725.htm)通知,请注意查看通知。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戏曲导演专业考试内容为戏曲表、导演知识;京剧表演专业考试内容为京剧专业知识;摄影摄像专业考试内容为摄影摄像及岗位所需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次日在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网站(http://zhuanti.hebnews.cn/node_354725.htm)公布笔试成绩,并在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公示栏张贴。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合格者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戏曲导演专业采用现场提问、才艺展示形式进行;

京剧表演专业采取现场表演、演奏形式进行;摄影摄像专业采取展示作品、现场提问形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公告栏张贴和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网站(http://zhuanti.hebnews.cn/node_354725.htm)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办法确定人选。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网站(http://zhuanti.hebnews.cn/node_354725.htm)、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网站(http://zhuanti.hebnews.cn/node_354725.ht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290103(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885804(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

0311-6690895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

2020年10月19日

来源: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0/1019/9638.html

更多信息请查看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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