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公安局
招聘留置看护辅警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永善县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经永善县人民政府批准,由永善县公安局会同永善县纪委监委、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昭通市户籍范围内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岗位
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由县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在县纪委监委统筹调配下依法执行留置看护任务。主要从事看护、监控管理被留置人员工作,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而定。根据公安工作需要,还需协助人民警察从事法律法规明确的职责范围内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一)招聘人数:20人。
(二)工作岗位:永善县公安局留置看护大队。
(三)工资待遇:基本工资1200元/月+绩效600元/月+执勤津贴60元/天。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发放工作防护装备器材,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节点为公告发布之日;身高1.65米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无纹身,身体、心理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安机关、纪委监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3、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4、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日—11月10日(周末和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永善县公安局政治处辅警办(六楼611室),联系电话:0870-4124097。
(三)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证件照3张。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笔试考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通过笔试人员进入面试,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执行。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依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考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考察政审
由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确定人选
考察政审后,按照综合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九、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未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
对通过岗前培训的人员予以聘用。聘用期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相关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自行负责。
(四)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和公安督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有关考试聘用信息及各招聘环节均通过永善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永善警方”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公告由永善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永善县公安局
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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