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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赴浙江传媒学院招聘主持人公告
来源:丽水市人社局网站 阅读:1083 次 日期:2020-11-10 15: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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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赴浙江传媒学院招聘主持人公告(2020年第 16 号)

为加强广播电视主持人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赴浙江传媒学院招聘主持人3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性别 学历/学位 所需专业科目 备注
电视播音主持 专技 2 本科/学士 播音与主持艺术 普通话等级一乙
电视播音主持 专技 1 本科/学士 播音与主持艺术 普通话等级一乙

三、招聘条件

招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7日13:30-16:30

报名地点:浙江传媒学院下沙校区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下载并填妥《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需要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三倍的,由市广播电视总台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综合比选及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比选主要对报考人员学历任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水平、获奖荣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比选后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不足此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入围专业面试人员。

专业面试分为演播室播音和现场出镜两部分进行,各占50%。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市广播电视总台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五)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对近14天从青岛市、新疆喀什来浙返浙人员,要求其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经核验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本公告由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8-2098433。

咨询电话:0578—2667032 13615788889(手机)

附件一 报名表.docx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集团)

2020年11月6日

信息来源:http://rsj.lishui.gov.cn/art/2020/11/6/art_1229275321_41562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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