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2021学年新教师提前批招考公告(浙江师范大学专场)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和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在编教师。
一、招聘学科及计划
招聘学科 | 招聘计划 | 招聘学科 | 招聘计划 | |
初中社政 | 3 | 小学美术 | 1 | |
小学语文 | 7 | 小学体育 | 1 | |
小学数学 | 4 | 小学信息技术 | 1 | |
小学科学 | 1 | 幼儿教育 | 5 | |
小学英语 | 1 | |||
小学音乐 | 1 | 合计 | 25 |
注:根据相应学科报名资格符合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中小学教师在总招聘计划内学科间需求数可适当调剂。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品学兼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对口,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1)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2)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奖学金一、二等奖;(3)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等荣誉称号;(4)综合成绩在各专业前30%;(5)获得教学技能竞赛或本专业比赛校级三等奖及以上。人员户籍不限。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品行优良,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学习成绩良好,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的应届毕业生(研究生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4.本科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91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2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可再放宽2岁;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符合 体检标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
(3)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东门网球场。
2.报名材料:(1)《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2021学年新教师提前批招考报名表(浙江师范大学专场)》(粘贴免冠二寸照片,见附件1);(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3)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4)学历证明(研究生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5)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学校盖章的师范生证明(有则提供);(6)学习成绩单及综合排名证明(需有学校公章);(7)教育实习成绩单(有则提供);(8)自荐书;(9)符合相关报名条件的材料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材料等。
以上报名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上述要求顺序整理好,同时需提供所有原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制造、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二)招聘办法
1.面试对象确定。结合报名考生的学业成绩、奖惩情况、岗位匹配、综合表现等方面进行面谈,并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资格比选,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
面试对象确定后,短信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入围面试考生在面试开始前放弃面试资格的,可视情形进行递补。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及形式。(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短信通知。(2)面试形式:主要采取现场面谈、试讲、基本功展示等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和答辩,进一步了解学生专业水平、职业能力、口头表达、交际礼仪、性格特质、素质潜能、特点特长等方面的表现,由评委组予以量化记分,满分100分。
3.签约。分学科根据面试成绩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不列入签约人选),原则上面试当天签订就业协议。签约对象确定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作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4.体检、考察。体检及考察等事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5.公示、聘用。根据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kecheng.gov.cn/col/col1499074/index.html)以及柯城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kc.zjer.cn/)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服务满五年。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服务期限聘用合同,未满服务期离开单位的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不服从统一安排或逾期不报到的;
4.2021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未取得学位证书;
5.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试用期一年;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6.其它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三)此次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电话:0570-3046561;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
(四)本公告相关事宜由柯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0-3026894,3032638
附件: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2021学年新教师提前批招考报名表(浙江师范大学专场).doc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3日
信息来源:http://www.kecheng.gov.cn/art/2020/11/13/art_1499090_59017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