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区住房城乡建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中可以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十类人员”中的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安排。
3.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4.比较熟练操作电脑文档及文字编辑。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的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荣昌区兴荣大厦16楼(区住房城乡建委1617办公室),联系人:李宥静,联系电话:023-46789730。
3.提供材料: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份,填写《重庆市荣昌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考试方式,考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情况,按得分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考试排名递补名额。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重点审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根据审查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因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考试排名递补名额。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人员后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一签,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五、劳动报酬
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六、其他
本公告由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www.rongchang.gov.cn/bm/qzfcxjw/bmdt/202011/t20201117_84674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