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消防文员的公告
根据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要求,为缓解队伍警力不足的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消防文员,主要承担消防执法辅助服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档案制作等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消防文员8人(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5.被聘用后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二)具体条件
1.中国公民,年龄在35岁以下。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汉语言、新闻学专业的优先录取。
4.取得C照以上驾驶证,会驾驶机动车者优先录取。
5.有政府相关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三)不符合参加报名的情形
1.在以往 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吸毒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5日上午9时,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文山市新平街道健民路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孙女士0876—2150072。
3.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人员应如实填写《文山市招聘消防文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亲笔签名,如信息不实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要求:本人近期蓝底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12月1日上午。
(2)面试地点: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会议室
(3)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4)按照实招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在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工作由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审核。同时核实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结果作为是否拟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岗位综合成绩达到合格成绩分数线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四)入职培训
上岗前,由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为期1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聘用。
(五)工作时间及待遇
上岗前试用期为3个月(包含1个月的专业培训)。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后,实行行政班,周末双休,节假日正常休息,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并轮流参与值班工作。
(六)聘用及待遇
1.工资由地方财政全额保障,正式入职后每人每月工资不少于3500元—4100元/人/月,(五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纳入财政予以保障)。
2.绩效工资:市消防救援大队对工作时间满两年以上(不包含两年)的消防文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将消防文员每人每月600元的绩效工资,按照考核等级进行统筹发放相应绩效工资(即对于长期工作的优秀消防文员,个人绩效工资每月可以高于600元;表现不优秀的消防文员每月绩效工资可以为0元)。
3.正式入职后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从实际发放工资中按照相应比列进行扣除。
4.男文员如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条件,且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待遇和保障。
5.每年可以享受带薪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20天;已满5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25天;已满10年的,年休假30天。同时,单位每年安排免费体检1次。
(七)退出机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退出,使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补偿。
1.违法犯罪被判刑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吸毒或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3.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不遵守使用单位相关管理规定或不服从使用单位相关管理规定,由使用单位参照文山市消防大队制定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文员管理规定》执行);
6.个人体能及业务技能考核不达标的(考核标准由消防部门提供);
7.应聘时提供虚假个人材料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酗酒滋事经教育后仍然发生的;
10.工作时有出工不出力的;
11.感染有艾滋病、肝炎、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文员工作的情形;
五、其它事项
(一)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市消防救援大队,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六、有关提示
咨询及监督电话:0876-2150072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由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消防文员报名表.docx
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1月19日
来源:http://wszrsj.ynws.gov.cn/html/HR/57/14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