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永川区商务委员会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精神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重庆市永川区商务委员会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4.无其他单位缴社保和住房缴公积金;
5.本人未注册有工商营业执照;
6.重庆市户籍人员;
7.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具备现代办公技能;
8. 该岗位有夜间检查要求,会驾驶的优先;
9.2019年、2020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6日(9:0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永川区政府七楼703办公室,联系人:李安琪,联系电话:023-49820620、17723199916。报名时需带本人学信网学籍验证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3.面试:由报名单位确定面试入围名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法律法规常识和综合应变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按考察名额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成绩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采取到地方派出所、曾工作的单位或村(社区)社区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
5.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与面试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个人部分自行缴纳),其他工作补贴待遇按不高于区商务委机关工作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进行发放。合同一年一签,期限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规定,最长可连续聘用三年。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
信息来源:http://yc.cq.gov.cn/zwgk_204/zwgk_zfxxgkml_gsgg_1/202011/t20201123_84881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