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确保遴选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1、《菏泽市2012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公告》所指的机关包括哪些? 答:《公告》所指的机关,具体包括:按照中发〔2006〕9号和鲁发〔2006〕19号文件,实施公务员法的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等七类机关。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使用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中的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答:此次遴选公务员的范围是我市市直、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中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事业单位或群团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使用行政编制群团机关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可以报考团市委,使用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不在报考范围。 3、驻菏中央、省机关直属机构的公务员能否报考? 答:驻菏中央、省机关直属机构(如:国税、地税、工商、技术监督、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气象等)的公务员不列入范围。 4、市外的公务员能否报考? 答:不能。
5、什么是机关工作经历? 答:机关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等各级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岗位上工作过。 6、如何理解《公告》所称“尚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 答:此试用期包括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干部选拔任用试用期、遴选公务员试用期等。 7、如何理解《公告》所称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 答:资格审查主要包括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面试之前的资格复审以及考察过程中查阅干部档案、听取情况介绍等。在整个遴选过程中,遴选工作办公室将会同遴选单位对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机关工作经历等信息进行审查。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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