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是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科技人才理论、政策和发展状况研究,科技人才专项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科技管理人才管理服务等工作,推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6.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综合处—人事管理岗1名
岗位职责:负责人力资源规划,开展中心招聘、培训开发、人事统计、职员信息管理、绩效管理,组织文化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
(1)管理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共党员;
(2)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经历,熟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工作流程,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和人事管理系统软件;在管理七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
2.综合处—行政管理岗1名
岗位职责:负责公文流转督办、文书档案材料管理;机要交换、保密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核查更换及后勤管理等。制定并完善中心各项行政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行政管理工作流程。
(1)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共党员;
(2)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工作经历,熟悉事业单位行政制度、公文办理、保密管理等,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和行政管理系统软件;在管理七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较强的主动性、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执行能力,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
3.开发服务处—科技人才管理与服务岗1名
岗位职责:协调联系各地方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开展活动策划、需求分析、总结撰写等工作;协调联系高层次科技人才,做好领军人才联盟秘书处日常工作和相关活动策划的组织实施;开展科技创新人才和科技企业家培训辅导工作,做好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1)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业务开拓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对科技管理与服务或人才管理与服务有浓厚的兴趣和工作热情。
4.培训处—科技人才培训岗1名
岗位职责:研究制定科技人才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项目,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1)具有2年及以上科技管理、科技发展研究、人才培训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英语交流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调研与宣传处—科技人才重大问题调研岗1名
岗位职责:开展科技人才或科技管理重大问题调研工作,负责调研方案、调查问卷、相关评价指标和方法等的设计及调研工作的具体实施,分析研究调研资料,形成调研结论,提出政策建议,撰写完成研究报告。
(1)熟悉科技人才或科技管理工作,具有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同时具有前述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3年以上相关研究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2)具有科技人才、科技管理理论研究和重大问题调研工作经验,有较强的调研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科技人才和科技管理重大问题调研和调研报告撰写工作;
(3)能够熟练运用英语开展专业文献研究工作。
6.政策与评估处—科技人才政策研究岗1名
岗位职责:参与国家科技人才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研究制订工作;承担有关人才理论和政策研究;承担国内外科技创新人才政策的调研和评估任务。
(1)熟悉国家科技及人才相关政策法规,具有一定政策研究相关工作经验。从事有关人才理论与政策或科技管理与政策等方面研究1年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研究分析、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月20日17:00前将应聘材料(包括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电子版材料)及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zhaopin@sttc.net.cn。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
2. 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考试时间及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科技部网站及人才中心网站上公布。
3. 考试(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业务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5:1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不足5:1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成绩不低于60分方有资格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口头表达和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将在科技部和人才中心网站上公布。
4. 考察、体检。综合笔试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1:1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是否依成绩递补。如需递补将直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行公告。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5. 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科技部和人才中心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6. 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有关说明
1. 应聘人员按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配合完成公开招聘有关工作,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将影响资格审查结果。如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 请及时查看科技部、人才中心门户网站,掌握资格审查结果、考试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核或笔、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5.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10-68598260、010-68598283
电子邮箱:zhaopin@sttc.net.cn
附件下载:
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应聘报名表.docx
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01/t20210111_4074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