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晋宁区纪委昆明市晋宁区监察委
关于招聘劳务派遣制纪检监察辅助人员的公告
结合工作需要,中共昆明市晋宁区纪委、昆明市晋宁区监察委决定面向社会招聘6名劳务派遣制纪检监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考试、考核按比例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劳务派遣制纪检监察辅助人员6名,其中:纪检监察综合辅助岗位5名,专职驾驶员岗位1名(男性)。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中共党员身份(含预备党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财会、审计、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毕业的优先,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4.综合辅助岗位须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速录、速记技能;驾驶员岗位须持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实际驾龄5年以上,驾驶技术娴熟,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等不良记录,性格沉稳,无不良嗜好,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服从管理安排;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纪检监察机关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招录及聘用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前,仔细阅读《中共昆明市晋宁区纪委昆明市晋宁区监察委关于招聘劳务派遣制纪检监察辅助人员的公告》,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已就业人员报考的,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1月26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大街十字巷29号(原武警晋宁县中队内)昆明市晋宁滇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处。联系电话:0871——67802331。
3.报名材料:
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背面书写报考人姓名、身份证号);
(2)本人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
(3)《报名表》(附件1);
(4)已就业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征信证明材料一份。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报名的,除当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还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前一天到昆明市晋宁区昆阳大街十字巷29号(原武警晋宁县中队内)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4)参加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二)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总分50%。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规党纪、《监察法》、时事政治、保密纪律规定、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等,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加分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笔试加10分;
有纪检监察机关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加3分(凭县级及以上纪委监委书面证明方可加分)。
注:加分材料需在笔试开始之前提交给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统计,过期不交的,视为放弃加分;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占综合总分50%。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形象气质等。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比例1:2确定面试测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招聘情形的,应提前三天将书面申请交昆明市晋宁滇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招考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遇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后,由区纪委区监委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六)聘用
聘用人员经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
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区纪委区监委工作。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五、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工资由区级财政全额保障,按照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纪检监察辅助人员经费的批复》(晋政复〔2020〕153号)执行,即6897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工资标准按80%计发。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以下渠道进行发布,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信息由昆明市晋宁区人社局、昆明市晋宁区融媒体中心、昆明信息港、中共昆明市晋宁区纪委、昆明市晋宁区监察委通过官方公共宣传渠道公开发布。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中共昆明市晋宁区纪委昆明市晋宁区监察委、昆明市晋宁滇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晋宁区纪委区监委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纪检监察辅助人员报名表
中共昆明市晋宁区纪委
昆明市晋宁区监察委
昆明市晋宁滇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YjgFb5j-AgaagBJ7esd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