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禁毒科技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阅读:897 次 日期:2021-02-08 17: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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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禁毒科技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禁毒科技中心是北京市公安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主要职责是承担芬太尼类等新型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及常规毒品的检验鉴定、监测预警、危害评估,成瘾性及滥用防治研究,以及禁毒新技术、新标准、新方法研发等工作。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5人,具体招聘职位见《北京市禁毒科技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高等学历教育经历需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岗位要求专业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四)岗位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落户时间截至报名开始的前一日。

(五)符合相关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进京条件。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2月。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可能影响本人工作的不良记录。

(九)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2月25日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以压缩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jdkjzx@163.com。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和邮件标题均按以下格式命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专业-报名〔例:01-专业技术(一)-张某-生物工程(0836)-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收到确认邮件视为邮件发送成功;未收到确认邮件者需电话联系咨询电话。未经报名人员,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职称材料。

(5)近期二寸免冠照片(jpg格式,分辨率为:宽413像素×高626像素)。

(1)至(4)所需材料请提供扫描电子版(PDF格式)。

4.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者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二)笔试

报考专业技术(一)(二)岗位人员无需参加笔试。报考其他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参加公共基本能力测试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和学习能力等基本综合素质。笔试采取线上笔试方式,以闭卷形式开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无指定参考用书。

(三)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主要根据报考人员个人基本情况、学术成果、荣誉奖励等情况按百分制量化评分,综合评价不设置合格分数线。综合评价所需材料见附件3,报考人员需配合招聘单位进行综合评价相关项目核实。

报考专业技术(一)(二)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直接进入综合评价环节,需将所需材料于2021年3月1日18:00前,以压缩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jdkjzx@163.com。综合评价材料压缩文件和邮件标题均按以下格式命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专业-综合评价〔例:01-专业技术(一)-张某-生物工程(0836)-综合评价〕。

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综合评价环节人数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综合评价人选,如未达到1:5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材料报送事宜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报考专业技术(一)(二)岗位人员,依据综合评价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未达到1:5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其他岗位人员,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同综合评价人员范围。招聘单位通过核验入围考生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依次递补后续人员。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素质和专业学术水平等,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岗位匹配度和发展潜力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综合成绩

专业技术(一)(二)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评价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0%+综合评价成绩×20%+面试成绩×50%。

(七)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人选。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我局招录人民警察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招录信息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需说明事项

在招聘全程中,招聘单位将对考生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如果已经被聘用,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各环节的通知、公告、公示等将不定期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招录信息专栏”发布或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查看网站内容并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通畅,如错过审核、测试等时间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咨询电话:8399491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1.北京市禁毒科技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北京市禁毒科技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综合评价所需材料清单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训练处

2020年2月8日

附件:

1.北京市禁毒科技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北京市禁毒科技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综合评价所需材料清单

来源: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2/t20210208_2279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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