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鼎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从中幼函代课教师中公开招聘农村幼儿园保育员的通知》(鼎教人[2012]25号)规定,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现将进入政审、体检的考生姓名、政审要求、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政审要求:
请于2012年9月19日前到相关部门开具无犯罪证明、综治证明上交我局人事股。
1、无犯罪证明: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具;
2、综治证明: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发区)综治办开具,而后由我局统一报送市综治办审核。
二、体检要求:
(一)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报考福鼎市2012年农村幼儿园保育员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请于2012年9月19日(星期三)上午7︰50到福鼎市教育局人事股报到,集中前往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
(三)随带证件、材料
1、参加体检考生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代课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同底一寸相片1张和体检费(165元/人),未按时报到及准时参加体检者以弃权处理;
2、请考生近期保持手机、电话畅通,以便联系,随意更改通讯号码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考生看到本通知可拨打0593-7820061确认;
3、请考生9月18日晚8点后不要进食。
联系电话:福鼎市教育局人事股: 0593-7820061;监察室:0593-7851306。
福鼎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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