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龙川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1064 次 日期:2021-03-17 1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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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第251号)有关规定和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龙川县老隆镇隆南环境卫生管理所是我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负责辖区内街道、路面、水面的垃圾清扫清理。

龙川县垃圾清运所是我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负责清运全城生活垃圾,清洁各垃圾中转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垃圾填埋场管理。

龙川县园林管理所是我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负责所辖公园、公共绿地、道路绿化、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的养护管理及管养质量的检查、验收、评比,各种古树、珍惜名木养护的技术指导及建档管理工作等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为18-35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岗位调配;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1年3月30日8:30至4月1日17:3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552)按照网站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552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KB-100KB)。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只能对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自动审核通过并不说明考生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考生应认真核对个人资料是否完全符合,慎重报名。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4月12日8:30至13日17:30登录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552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原件。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6.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如“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的报考者,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不指定用书,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笔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主要测试相应岗位应当具备的通用知识、基本能力与素质。

2.报考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1.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依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审查人选。

4.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在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⑤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其它证明材料。

5.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综合能力和必备的口头表达、举止仪表等。

2.面试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结果实行合格制,评委组当场评定面试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如面试合格考生中,笔试成绩排名到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将组织第二次面试评分确定进入体检考生。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及网络查询证书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本公告及附件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五)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6899228(龙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纪检监察组), 0762-6752568(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本公告由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2-6881880(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附件:

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3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longchuan.gov.cn/sy/tzgg/content/post_425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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