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通告
来源: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1332 次 日期:2021-03-18 09: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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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通告

为进一步充实综合经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昭通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精神,经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1. 招聘单位:昭通市经济信息中心。

2. 主管部门: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单位性质: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

4. 招聘人数:1名。

5. 招聘岗位:经济运行分析。

6. 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2. 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近五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2017年至2021年毕业),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 专业条件: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4. 性别、民族、户籍或生源地:不限。

5.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

在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通告。

(二)组织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21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实填写《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证件照3张。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昭通市发改委四楼402办公室(昭通市昭阳区珠泉路69号)

2. 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6日

报名邮箱:ztsfgwbgs@163.com

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打包压缩且命名为招聘单位+考生姓名发至报名邮箱。

3. 此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报名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考生报名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面试考核。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需在面试前一天携带报名所需证件的原件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流程

1. 面试时间:2021年4月22日 14:30。

2. 面试地点: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重点对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面试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第一的,则进行第二轮面试。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核情况,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4. 面试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人社部门进行业务指导,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各环节工作公平公正和程序规范。

5.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确定考察对象。

6. 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7. 面试成绩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社会信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只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招聘对象,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和毕业生就业协议原则上在5月30日前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面试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进入公示环节后出现放弃或条件不符合的情况不再递补。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和体检合格的,于2021年7月31日前办理聘用手续。因在报名阶段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聘用通知文件之日起3日内通知聘用人员到招聘单位报到,30日内无故不到招聘单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或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服务期满3年的,可参加昭通市范围内的公务员招考),否则用人单位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制度,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有填报虚假信息报名、伪造涂改证件或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

(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面试考核邀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它事项

本通告由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0870—2131512(昭通市发改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0—2150553(昭通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0870—2126819(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点击下载):

1. 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2. 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

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7日

来源:http://www.zt.gov.cn/lanmu/xwzx/contents/15/192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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