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招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1】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北方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文理兼融,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培养层次的多科性高等学府,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卓越工程师国际人才培养基地,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资格和高水平棒垒球运动员招收资格。学校创办于1946年,位于美丽的西山脚下,多次获评首都文明单位、北京高校十佳美丽校园。学校文化积淀深厚,注重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融合,孕育了“敦品励学,才德并懋”的校训,树立了“严肃,严格,严谨”的校风。
目前设有信息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学院、伦敦布鲁内尔学院等11个学院,36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理、工、文、经、管、法、艺七大学科门类。
学校在校生13000余人,建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7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1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校工程学科跻身ESI全球排名前1%。国际化办学水平在市属院校中名列前茅,同世界 38个国家(地区)的109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联合培养、交换生、双学位、外培计划、短期交流等各类项目。“十四五”时期,学校发展迈向更高阶段,致力于建设高水平工业大学,高质量发展、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申报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
5、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有北京市户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或符合非京生源应届生留京条件;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落户要求;工作调动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关系在北京。符合回避制度相关要求;
7、身心健康。
三、人才类型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海外发达国家院士、国际著名战略科学家、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或具有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人才等杰出人才。
2、国家级青年项目人才或具有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人才等拔尖人才,理工类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其他类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科研人员等骨干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学术条件达到我校第四层次要求(具体咨询各相关学院)的优秀人才,理工类年龄一般不超过 36 周岁,其他类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5、优秀博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
四、需求学科
需求学科领域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子科学与技术、统计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数学、土木工程、建筑学、设计学、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报名方式
1、应聘者请登录北方工业大学 系统(网址:www.edu.cn/ncut),并根据系统要求进行简历填写和申报岗位。
2、后续关于招聘遴选等相关工作安排请与各学院联系。
3、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10日。
六、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投递简历;
2、二级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初审以函选形式为主,着重审查其学术资格条件。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3、综合考核:由二级单位考核和学校考核组成。
(1)应聘人员参加二级单位组织的试讲及考核,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二级单位以岗位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1:3,以实际入围人数为准);
(2)学校人才招聘考核组面试采取票决制,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4、拟聘人员体检。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
5、确定拟聘人员。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6、公示拟聘人员。在北方工业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其他说明
1、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学校将以电话、信息形式通知入围人员后续遴选考察事宜。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应聘相关材料不予退还。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拟聘人员薪资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及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4、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北方工业大学人事处所有。
在线投递简历:www.edu.cn/ncut
附件: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第一批师资补充类人才引进计划表(教师岗位)
北方工业大学
2012年3月24日
附件:
1.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第一批师资补充类人才引进计划表(教师岗位)
文章来源: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3/t20210324_23185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