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
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通〔2020〕208号)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省交通运输厅所属18个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44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64名,管理岗位287名,工勤技能岗位9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七)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8日至2003年4月8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1年4月8日以后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八)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列表》中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如果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属毕业院校自设专业,未在上述专业目录中包含,经招聘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执法类岗位(17097—17140岗位)的应聘人员,其所学专业必须包含在《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规定的专业类中。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网上申请报名,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统一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在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09∶00至4月19日(星期一)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甘肃省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列表》。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应聘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编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由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厅人事处审核无误后,报省人社厅备案并发布补充公告。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请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09:30至4月20日(星期二)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提交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4月19日(星期一)18:00以后,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本人自行负责。
(四)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09:30至4月21日(星期三)18:00。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09:00至5月22日(星期六)0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笔试地点通过笔试准考证向考生告知。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具体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的1∶3,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省交通运输厅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笔试成绩于2021年6月28日前,在省交通运输厅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和各招聘单位网站通知。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计划与应试人数1∶3比例确定,应聘人员需携带《准考证》,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两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院校出具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相近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学课程成绩单。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聘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各招聘单位于7月2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并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省交通运输厅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省交通运输厅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总成绩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3日内,各招聘单位负责计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换算为百分制后计算总成绩。综合类岗位(17001—17096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执法类岗位(17097—17140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安排,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应聘人员,不得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应聘人员的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按招聘计划数量,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迅速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备案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交通运输厅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审批聘用
经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交通运输厅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各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021年7月18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大专、本科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经审核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记录备查。新聘用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二、违纪认定与处理
应聘人员在考试聘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在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和省交通运输厅机关纪委监督下进行。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六)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本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810240
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31-8485532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8480691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8485697
甘肃省公路局人事劳资处咨询电话:0931-8427653
甘肃省道路运输局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31-2376525
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31-8771682
甘肃省水运局党委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2376320
甘肃省兰州公路局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31-8871571
甘肃省白银公路局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43-8302878
甘肃省定西公路局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32-8362118
甘肃省平凉公路局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33-8713305
甘肃省庆阳公路局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34-8213835
甘肃省天水公路局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38-8361242
甘肃省陇南公路局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39-8893091
甘肃省甘南公路局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41-8210440
甘肃省临夏公路局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30-6290293
甘肃省武威公路局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35-6182397
甘肃省金昌公路局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35-8220143
甘肃省张掖公路局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36-8246033
甘肃省酒泉公路局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37-2650150
甘肃省嘉峪关公路局人事劳资科咨询电话:0937-6225076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监督电话见《岗位列表》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4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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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jtys.gansu.gov.cn/gggs/594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