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教学仪器装备中心2021年招聘公告
来源:云南省人社厅网站 阅读:3619 次 日期:2021-04-10 20: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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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教学仪器装备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云南省教育厅教学仪器装备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教育厅教学仪器装备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招聘范围和条件(附件)。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1年云南省教育厅教学仪器装备中心公开招聘在云南省教育厅网站公示公告栏目(网址:https://jyt.yn.gov.cn)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云南省教育厅教学仪器装备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公开招聘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避免健康码异常,以便正常参加公开招聘。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3.需要人工审核的将完整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上传至指定邮箱:jxyqzbzx@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1年4月21日9:00至4月25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4月22日9:00至4月26日18:00;

3.网上交费时间:

2021年4月22日9:00至4月27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5月17日9:00至22日10:30。

5.笔试时间:

时间:2021年5月22日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具体日期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笔试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省教育厅教学仪器装备中心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计算机依据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应聘人员可通过提交人工审核申请的形式,我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我单位联系询问。在此提醒报考人员:应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否则可能因为审核不通过影响本次考试报名。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报考岗位所设置的形式要件,我单位还将组织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交所报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是否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1年4月27日24: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科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5月22日10:30前登录云南省教育厅网站云南省教育厅教学仪器装备中心公告公开招聘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拟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1:3才能开考,未达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5月6日在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取消岗位考生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布。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中小学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的应聘人员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

1.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原件;

3.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笔试准考证。

4.有工作经历的需要就业失业登记证。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的公告通知,网址:http://www.ynjy.cn。

(三)面试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紧缺专业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主管部门与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方能开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总分×100)×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其空缺名额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通知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聘用通知,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在入职前及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拟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原件。

3.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4.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凭证原件。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教育厅机关党委(人事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因考试涉及环节较多,请应聘人员注意随时关注网站公告。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教育厅教学仪器装备中心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149070;

(二)监督电话:0871-65141568;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四)云南省教育厅:http://www.ynjy.cn

附件:云南省教育厅教学仪器装备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云南省教育厅教学仪器装备中心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模版)(2).xlsx

云南省教育厅教学仪器装备中心

2021年4月10日

来源: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42724&ClassID=602

云南省教育厅教学仪器装备中心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编号 招聘单位名称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招聘
人数
学历
学位
年龄 专      业 其他招聘条件 考试类别 备注
1 云南省教育厅教学仪器装备中心 15399099153001001 专业技术岗1 1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会计学、财务管理   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  
2 云南省教育厅教学仪器装备中心 15399099153001002 专业技术岗2 1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物理学、学科教学(物理) 初中教师资格证及以上;其中,本科阶段为普通招生计划。 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1、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报名时按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2、专业一栏没有明确层级的,均为具体专业;
3、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提供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等。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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