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2021年度第二批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前身是北京大学文学研究所,创建于1953年,1955年划归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1977年原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改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随之改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现有内设机构19个,包括11个研究室、3个编辑部、2个科辅部门和3个职能部门:文艺理论研究室、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研究室、比较文学研究室、民间文学研究室、现代文学研究室、当代文学研究室、台港澳文学与文化研究室、古代文学研究室、古典文献学研究室、近代文学研究室、网络文学研究室、《文学评论》编辑部、《文学遗产》编辑部、《中国文学年鉴》编辑部、图书资料室、数字信息工作室,以及党办人事处、科研处和办公室。
二、招聘人员类别
国内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京内外生源均可)、出站博士后。
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能够如期毕业且顺利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
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
岗位 |
数量 |
研究方向 |
人员范围 |
研究岗位 |
5 |
从事文艺学、中国近代文学、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等相关研究方向 |
国内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京内外生源均可) 出站博士后 |
编辑岗位 |
2 |
从事中国文学等相关研究方向 |
国内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京内外生源均可) |
四、招聘岗位职责
(一)从事应聘研究方向的学术研究;
(二)能够承担中国社会科学院及文学研究所交办的各项科研任务;
(三)每年按要求完成相应科研任务,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聘期考核及年度考核;
(四)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及院所举办的各项学术活动,承担研究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博士学位,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具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功底,具备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有较成熟的学术研究规划,在国内外发表或出版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五)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六)出站博士后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落户有关规定。高校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七)招聘所需的其他必要条件。
六、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1年4月29日(周四)。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业务考察人选、并通知应聘人员,未入围下一阶段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启动后续程序,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减少招聘人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业务考察、面试。按照业务考察(成果评价)、第一轮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第二轮面试(学术报告)等三个环节,确定进入下一阶段程序人选。
1.业务考察(成果评价)。所人事部门组织3名同行专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近三年已刊发的一篇代表性论文的学术水平进行打分。满分30分,3位专家打分的平均分为最终成果评价分数。
2.第一轮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所有参加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需进行第一轮面试,按照个人陈述、提问答辩、评委打分的程序进行,专业测试满分70分,第一轮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为评委打分的平均分。
3.业务考察(成果评价)及第一轮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学术报告)人员名单。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第二轮面试(学术报告)。如有自愿放弃可依次递补人选。
4.第二轮面试(学术报告)。应聘人员围绕个人研究,向所聘用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作学术报告,实际到会评委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2/3以上。所聘用委员会成员和学术委员会成员按照应聘人的个人陈述、提问答辩、专家评议、投票表决程序进行深入考察。被考察人员原则上获得实际到会人数2/3以上赞成票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程序。
5.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进入实习名单。本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召开会议讨论,综合上述整体业务考察、面试环节结果(将被考察人员得到实际“赞成票”数折算为分数,每票10分,并与“成果评价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总分”相加),根据两者总得分核算出业务考察、面试分并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实习名单。
(五)实习:安排进行不少于2周的实习,进一步确认是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体检:实习合格的,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对应聘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测试。
(七)政治考察: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实习、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人选空缺,经研究,可视情况从该岗位根据业务考察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并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量。
因疫情影响,实习、体检、政治考察等程序可视实际情况调整先后顺序。
(八)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引进人选:综合业务考察、体检、实习、政治考察等情况,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在招聘发布公告渠道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备案:人事教育局审核拟聘人选资格条件、聘用程序等,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
(十一)办理入职手续:人事教育局备案后,由所人事部门负责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目标任务,办理入院报到手续。
七、聘用待遇
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八、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4月29日前通过EMS邮寄以下纸质版报名材料至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党办人事处,并将相应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二)个人简历(重点对科研能力、科研经历、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及取得成绩进行介绍,招聘报名表中已有内容无需赘述);
(三)身份证正反面及户口本(首页、户籍页)复印件;
(四)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和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国内学历认证,可在“学信网”查询生成;国内学位认证,可在“学位网”查询生成);
(五)成果目录、个人获奖证明及至少1篇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等;
(六)博士毕业论文(草稿)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九、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 010-85195434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大楼文学研究所党办人事处710室
邮政编码:100732
电子邮件:rsc-wx@cass.org.cn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2020年4月13日
附件下载:
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04/t20210413_4127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