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市政园林局关于招聘非在编工勤岗位(驾驶员)的公告
一、岗位需求
该岗位拟招聘驾驶员1名,主要从事环卫执勤车辆驾驶,需要能够适应加班和城乡环卫巡查考评工作要求。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本区常驻户口,能够熟练使用闽南语,熟悉翔安农村道路;
3.性别不限,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4.持有C1以上驾驶证;
5.具有6年以上驾龄,无重大事故。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反党纪政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参加非法组织的;
(四)有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或年驾驶违章次数超过5次,或以往发生过致人死亡、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
(五)有吸毒、酗酒行为记录的,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
(六)其他不适宜从事该岗位者。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于2021年4月12日-16日期间将报名表以及资格材料(含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照片、驾驶证照片、户口簿照片身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技能证书或证明材料照片)发送至xaszylj@xm.gov.cn
2.资格审查。区市政园林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招录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驾驶员理论考试时间及地点。
3.驾驶理论考试。由区市政园林局组织驾驶员理论考试,考试成绩高于90分(含90分)的进入下一轮驾驶员技术考核。
4.驾驶员技术考核。由区市政园林局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驾驶员技术考核,并将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5.体检。区市政园林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交由区人社局,经区人社局审核后通知体检。
6.考察。区市政园林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7.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翔安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人才招聘栏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审核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8.聘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通知聘用人员办理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工资待遇按翔安区非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招聘工作中,自觉接受区人社局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本招聘简章由翔安区市政园林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市政园林局
2021年4月12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xiangan.gov.cn/mlxa/gggs/rczp/202104/t20210412_7760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