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补充公告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阅读:888 次 日期:2021-04-19 16: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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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

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2021年4月7日,我局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发布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上简称《公告》)。现对《公告》中“政策性加分”作如下补充说明: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外省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可参照以上政策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1年6月2日至6月4日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将以下材料交粮储四川局(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马家沟159号404室,联系电话:028-84590633,联系人:郑学雪),以便审查。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粮储四川局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特此公告。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

2021年4月16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1-74336880661AF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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