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批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资格审核公告
来源:禅城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1280 次 日期:2021-04-27 10: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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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批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2021年第一批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公告》要求,现将2021年第一批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本次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网址:https://bm.gd-pa.cn/wsbm/index),时间:2021年4月27日09:00开始。

二、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资格审核地点: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A座6楼610室。招考单位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地点完成资格审核。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对照本人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核具体要求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招考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主动放弃资格审核的考生需提前联系招考单位,说明理由并提供本人签名的放弃资格说明。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通知。

1.资格审核对象范围:根据笔试合格及以上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拟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核对象。

2.资格审核提供材料:确定进入资格审核对象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部分考生需同时提交“执业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在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海外留学生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以上资格审核所需的所有证件及证明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在空白处写上“本人承诺,所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上考生本人姓名及填写日期。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提交证件(证明资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资格递补: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的,招考单位根据笔试合格及以上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具体递补资格审核的信息将于2021年5月17日17:30前在报考系统考生登录首页予以公告,递补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请考生密切关注,逾期不到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4.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资格审查现场至离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不超过37.3℃)且“粤康码”显示为“绿码”,方可参加资格审查。“粤康码”为红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相关考生认真遵守卫生防疫要求。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医生0757-83166890;朱医生0757-83166869。

文章来源:http://www.chancheng.gov.cn/zwgk/rsxx/rskl/content/post_478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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