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上海市人社局网站 阅读:10347 次 日期:2021-05-06 15: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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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一所由政府开办为老年人提供机构住养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示范性市一级福利院,主要收养社会孤老、退休孤老、自费寄养老人,提供医疗康复、生活照料、人文关怀等服务。

根据目前本单位的实际发展和工作需要,依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临床医生(专技岗位)6名

2.放射影像医生(专技岗位)1名

3.超声影像医生(专技岗位)1名

4.康复技师(专技岗位)1名

5.护士(专技岗位)2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岗位说明

临床医生:负责病人常见疾病的诊断、治疗等医疗工作,并做好病史采集、健康档案建立等工作。

超声影像医生:负责全院医学影像B超心电的检查工作,及时准确出具检查结果,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病历。负责机器附件、医疗用品等物品的请领、保管及登记统计工作,做好医疗仪器定期保养、维修、检测。

放射影像医生:负责全院放射医疗工作,根据临床拍片要求,做好投照工作,及时准确出具检查结果。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病历,做好检查资料登记、统计,以及照片保管等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机器的使用管理及保养维护。

康复技师:能够按照康复医师的处方,准确实施执行康复方案,指导护理人员对服务对象进行康复训练,做好医疗仪器的维护保养等工作。

护士:从事住养老人的生活护理、医疗护理等专业护理服务工作,定期参加护理教学和科研活动,参加业务讲课、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实施健康宣教并协助服务对象进行各项康复活动,适应翻班工作制。

2、招聘对象条件

临床医生:45周岁及以下(1976年5月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须具有临床或中医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范围内科、全科或中医科,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超声影像医生:45周岁及以下(1976年5月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须具有相关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能独立操作使用B超心电相关医疗设备,能够独立准确无误完成检查诊断工作,及时书写并发放诊断报告,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放射影像医生:45周岁及以下(1976年5月以后出生),具有医学影像相关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须具有相关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能够独立开展工作,准确及时书写并发放诊断报告,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康复技师: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须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且熟悉康复治疗的相关仪器操作,并能独立完成各种康复治疗工作,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护士: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以后出生),全日制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具有护士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anfuyuanrs@163.com),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将对收到的个人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将通知面试,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通过筛选,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市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相关录用人员将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毛老师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漠河路655号

联系电话:36211852

邮箱:sanfuyuanrs@163.com

监督电话:64412090

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2021年4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10429/t0035_1399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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