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21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2021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划定的2021年选调生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经资格审查确定周琛等96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5月10日—5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干部规划办(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2号市委7号门十楼1015室。可乘地铁1号线到南湖站下车;16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下车;或乘12路、16路、25路、72路、76路、705路、706路、B11路、B19公交车到金洲嘉宾路口站下车;或乘601路、B17路公交车到滨湖嘉宾路口站下车)
资格审查结束后,市委组织部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研究生学历还须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下载、本人签名)、广西2021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表(学院、学校盖章);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6.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
7.经学校盖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的考生,需提供在院系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任职或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或者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的证明材料)。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16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南宁市大学西路166号)。可乘坐地铁1号线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或乘坐58路、103路、804路、806路公交车到市委党校站。
(五)面试前取消的录用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入围人选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原因,决定取消岗位八(职位代码为:45019008)、取消岗位十(职位代码为:45019010)等职位的2名录用计划(详见附件2)。
二、体检
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照顾加分)×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体检阶段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将在2021年5月22日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生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1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费用自理,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应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和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考生面试须知》(附件3)。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 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
联系电话:0771—5780292、5714173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liangqing.gov.cn/xxgk/jcxxgk/rsxx/klzp/t4737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