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普洱市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普洱党建网 阅读:34249 次 日期:2021-05-13 16: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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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检察院系统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相关规定,普洱市检察院系统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顺利完成上报计划、网上报名、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递补等环节,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普洱市检察院系统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附后)。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21年 5月17日(星期一)全天,考生请于上午7:30分前到达考场。

(二)面试地点

普洱市委党校(普洱市思茅区嘎龙路1号)

三、面试流程

检察官助理职位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式,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其他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场面试时间均为25分钟。根据《云南省检察院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因发生疫情防控特殊情况,普洱市检察院报请市委组织部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改变面试方式。面试当天,如发现有发热(>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人员,由医护人员进行现场研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参加面试。经研判,如果有考生须进入备用考场参加面试,则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余考生面试工作同步进行调整,由同一组面试考官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原计划采用“模拟控辩面试”方式的也统一调整为“结构化面试”,按原抽签场次和控、辩顺序面试)。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依托视频或录像方式进行面试。若不具备视频和录像条件开展面试工作的,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备用考场的面试考官、监督员、工作人员须佩戴口罩。对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1.考生抽签。考生应于开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进行点名并对身份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安排报考同一职位的所有考生抽签决定场次以及控、辩角色进行面试。

2.面试实施。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式,面试前,每个考生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考生不得将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按控辩顺序每人阐述观点时间各为3分钟,辩论时间为10分钟,辩论结束后,考生分别用3分钟时间作最后陈述。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

当场面试结束,考生由引导员带至休息室等候宣布面试成绩,成绩宣布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3.分数区间。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无论笔试成绩如何,均视其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的体检和考察环节。

4.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的计算方法以《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为准。

5.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的公布。对于每一个考场,首场面试结束、第三场面试开始前,由引导员带领首场面试考生进入考场,由主考官宣布面试成绩,其余场次宣布面试成绩以此类推。考生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张贴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天,并在《普洱党建网》公布。

四、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作为面试准考证。

2.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5月17日上午7:30分前到达考场,进行面试抽签,8:30分开始面试。当天上午,如已有面试考生被引导出候考室,此时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界定为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并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理。

3.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考试区域。考生报到时,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外,必须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关闭后的通讯电子设备交由工作人员保管,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未按规定上交资料和通讯电子设备的,一律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4.面试时,考生不得穿着、佩戴具有标识性或行业特征的制服、标志等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5.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6.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保持资格复审时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变并保持畅通,以便联系。

7.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8.其他相关事项请考生详细阅读《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相关规定。

9.本次面试不设旁听席。

五、疫情防控

1.参加面试的考生自资格复审之日起须注册申请“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自资格复审之日起到面试结束前禁止出入中高风险地区,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

2.考生参加面试须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有效的“云南健康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3.“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面试开考前体温异常的考生、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提供考前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考试。

4.结合普洱市疫情防控形势,遇有特殊情况,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将在考前一周左右通知具体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务必遵照执行。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面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口罩。

附件:普洱市检察院系统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xls

考生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电话: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0879-2827314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13日

来源:http://www.pedj.gov.cn/info/1044/9495.htm

更多信息请查看普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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