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结果
及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后续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及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后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结果
经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现将初审结果进行公告,详见《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结果》。
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及时反映(电话:0692-3028397、3029235)反映。
二、现场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
(一)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时间: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8:30-18:00
2.地点: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行政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
3.所需材料(以下原件材料均不能以彩色打印版替代):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由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部)两级共同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证明原件,证明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拟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等内容)。
(3)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学历学位还须提供出具教育部的认证报告原件)。
(4)应聘岗位中备注为“中共党员”要求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
(5)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毕业证学位证上未注明专业方向和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部)两级印章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
(6)202101002、202101003、202101013岗位,还需提交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
(7)1寸免冠蓝底照片1张。
(8)考前72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与核酸检测报告具有同等效力)、“健康码”彩色打印截图、“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彩色打印截图、《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风险排查表》(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相关问题
因时间紧、任务重,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本公告要求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领取准考证。
不能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及形式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生笔试成绩可于5月25日内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查询。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三)相关要求
考生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开考30分钟后,禁止入场,并按自动弃考处理。
考生应至少提前半个小时到达笔试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情况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增补进入面试人选。凡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应聘人员,按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需报省教育厅和人社厅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上午13:00开始;
面试候考地点: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秋实楼3-101教室。
考生须于2021年5月26日上午12:45前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达面试候考地点,未按时到达者按自动弃考处理。
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由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提问)两个环节组成,满分各为100分。
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1.202101001教学岗位面试
(1)202101001教学岗位(文学:书法方向;艺术学:书法方向要求)的面试包括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和面试提问三部分。
(2)专业技能展示由考生根据现场提供的文字资料,向面试专家组现场进行毛笔书法创作,内容为小篆、隶书、楷书、行书四种汉字书体的书写。要求考生自带笔、墨、书画毡,学校统一提供宣纸、裁纸刀,时间不超过30分钟。
(3)面试试讲由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内书法方向自主选择内容,试讲必须脱稿,不提供多媒体,要求手写板书形式展示内容,试讲时间20分钟。面试提问由每位专家提1个问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理论功底、教育教学技能、课堂驾驭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试讲统一使用普通话。
2.202101002教学岗位面试
(1)202101002教学岗位(体育学: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方向)的面试包括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和面试提问三部分。
(2)专业技能展示由考生向面试专家组现场展示2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其中1项为限选项目(在高脚竞速、板鞋竞速、吹枪、射弩、陀螺、民族武术、民族健身操中选择1项),1项为任选项目(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中任选1项),专家结合考生技能展示的成绩和技术水平综合打分。限选项目的器材由学校统一提供,任选项目所需器材由考生自备。
(3)面试试讲由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内自主选择内容,试讲必须脱稿,不提供多媒体,可采用手写板书形式展示内容,试讲时间20分钟。面试提问由每位专家提1个问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理论功底、教育教学技能、课堂驾驭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试讲统一使用普通话。
3.202101003教学岗位
(1)202101002教学岗位(体育学:田径方向要求)的面试包括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和面试提问三部分。
(2)专业技能展示由考生向面试专家组现场展示跑、跳、投等方面的技术动作,专家通过考生展示技术动作,结合考生的讲解与示范技术动作水平综合打分。所有项目的器材由学校统一提供。
(3)面试试讲由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内自主选择内容,试讲必须脱稿,不提供多媒体,可采用手写板书形式展示内容,试讲时间20分钟。面试提问由每位专家提1个问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理论功底、教育教学技能、课堂驾驭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试讲统一使用普通话。
4.202101010教学岗位
(1)202101001教学岗位(艺术学:舞蹈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方向要求)的面试包括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和面试提问三部分。
(2)专业技能展示由考生向面试专家组现场表演最能体现自己专业技能的一段舞蹈,所需设备道具自行准备,音响播放设备由学校提供,表演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面试试讲由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内自主选择内容,试讲必须脱稿,不提供多媒体,可采用手写板书形式展示内容,试讲时间20分钟。面试提问由每位专家提1个问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理论功底、教育教学技能、课堂驾驭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试讲统一使用普通话。
5.202101013教学岗位
(1)202101013教学岗位(体育学:足球方向要求)的面试包括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和面试提问三部分。
(2)考生向面试专家组现场展示足球主要技术动作,足球和相关器材由学校统一提供。
(3)面试试讲由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内自主选择内容,试讲必须脱稿,不提供多媒体,可采用手写板书形式展示内容,试讲时间20分钟。面试提问由每位专家提1个问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理论功底、教育教学技能、课堂驾驭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试讲统一使用普通话。
6.202101015校医院专职医生
(1)202101001校医院专职医生岗位(临床医学方向要求)的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方式进行,包括专业技能展示和面试提问两个部分。
(2)专业技能测试为临床技能操作,考生现场完成实操,所需器材由学校提供。
(3)面试提问由每位专家提1个问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和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回答问题统一使用普通话。
7.其他教学岗位面试
(1)面试包括试讲和面试提问两部分。
(2)试讲由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内自主选择试讲内容,试讲必须脱稿,不提供多媒体,可采用手写板书形式展示内容,试讲时间20分钟;面试提问由每位专家提1个问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理论功底、教育教学技能、课堂驾驭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试讲统一使用普通话。
8.考生进入考场只允许报本人面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本人父母姓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教学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25%+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25%)。
202101015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50%)。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高者排前。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体检时间: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上午;
体检地点:云南省德宏州中医医院(原三师医院);
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可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聘用通知,由学校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相关证书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能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者,或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者,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德宏州当前疫情形势,为做好2021年德宏师专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聚集性考试对疫情防控带来的风险,保障各位考生的健康安全,确保考试工作平稳、安全、顺利,结合防疫要求及考试工作实际,现将有关防疫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做好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好自身健康状态。
(二)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前72小时内自行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三)资格复审时需提交:
1.考前72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与核酸检测报告具有同等效力)
2.“健康码”打印截图。
3.“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打印截图。
4.《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风险排查表》。
(四)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五)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六)考生进入考点及考场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 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2.“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3.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还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4.“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八)对考前或考试时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德宏师专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九)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十)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口罩。
(十一)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十二)考生应知悉告知事项,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执行,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全程进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招聘资格。
(四)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在工作期间发现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所填写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人事关系,并作下编下册处理。
(五)疫情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及学校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未尽事宜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92-3028397、3029235
监督电话:0692—3028284
附件:
1.《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结果》
2.《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风险排查表》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5月19日
附件【附件1: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结果.xlsx】
附件【附件2: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风险排查表.doc】
来源:http://www.dhecw.cn/2017/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13&wbnewsid=4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