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珠区龙凤街道办事处招聘雇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2852 次 日期:2021-05-20 16: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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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龙凤街道办事处招聘雇员的公告

为充实街道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1:雇员2名,主要从事社区戒毒等公共服务辅助或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保密意识;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工专业优先,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岗位2:雇员2名,主要从事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等公共服务辅助或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保密意识;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中文、文秘、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或会计财务类专业;

(3)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以上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从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6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龙凤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工业大道北60号五楼506室),电话:84305036。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填写《龙凤街招聘雇员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5、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业务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由单位决定是否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考核与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根据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与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用人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需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及《承诺书》(见附件2)参加笔试和面试。属于须做核酸检测范围的考生,还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材料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以下三类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一是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二是14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三是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考生。如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也不能参加考试。

(三)以下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二是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进入广东的人员,需提供7天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是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已配合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四是21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且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如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也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进入考场前须实行进门测温,查验“粤康码”,对“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龙凤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龙凤街招聘雇员报名表.xls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docx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291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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