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选调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阅读:5938 次 日期:2021-05-28 10: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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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2021年度公开选调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公开选调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遵循 “公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内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选调岗位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符合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执业资格要求,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至50周岁。

3.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及能力,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二)具体条件

本次选调的岗位、名额和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及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二)网络报名:考生于2021年6月1日-6月4日17:00,按要求提供所需证件扫描件上传至邮箱报名(ljsfnetyy@163.com)。

(三)现场报名:考生于2021年6月1日-6月4日(8:30-12:00,13:00-17:00)到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儿科楼7楼人力资源部报名。

(四)本人未到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的考生,初审通过后,需由本人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注意事项: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工作单位聘书或其他工作证明材料、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附件2)1份。报考人员条件中限制的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五、选调程序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群众、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岗位能力测试

1.岗位比例:本次选调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测试方式: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采取面试口答的方式进行,每场面试设5个考官,1个主考官和4个考官。

3.测试内容:测试内容以选调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

4.成绩计算: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按照5个考官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拟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现场加试一道题进行择优聘用。岗位测试设最低分数线,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必须高于60分(含60分)才能进入后续环节。

5.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选调单位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

6.考生注意事项: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选调过程中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参加考试的考生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到场的考生,视自动弃权处理。

(三)体检

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到丽江市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行业执业注册要求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通过审查相关档案、听取原工作单位现实表现情况等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对岗位能力测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报考人员中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后续调动及聘用手续。

七、疫情防控工作

(一)选调单位负责选调工作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生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在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预检分诊点主动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

1.“云南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2.“云南健康码、行程码”为黄码的,提供考试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阴性),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专用考场参加考试;

3.“云南健康码、行程码”为红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解除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阴性),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37.3℃) 可进入考点的专用考场参加考试;

4.近一个月内有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阴性),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37.3℃) 可进入考点的专用考场参加考试;

5.对考试期间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报考人员,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并按疫情防控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八、其他事项

(一)若本次报名时间结束后,仍有岗位无人报名时,岗位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具体调剂专业、报名条件、报名时间、选调方式以补充公告的方式对外公布。

(二)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的相关文件、政策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0888-5111587

监督电话:0888-5117367

附件1: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2021年度公开选调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附件2: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2021年度公开选调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1: 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2021年度公开选调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主管 部门 选调 单位 岗位 名称 岗位类别 选调人数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从事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要求 招录方式 备注
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 儿外科医师 专技 1人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普外科、大外科 1.医学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且执业注册专业与岗位相符。
3.在普外科或大外科工作并有儿童外科疾病诊疗经验,且从事相关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
公开选调
放射科医师 专技 1人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放射医学 1.医学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且执业注册专业与岗位相符。
3.从事CT、核磁等相关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
公开选调
儿内科医师 专技 1人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儿科 1.医学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且执业注册专业与岗位相符。
3.从事儿科临床工作满5年及以上。
公开选调
合计 —— 3人 —— —— —— —— ——

来源:http://www.ljhrss.lijiang.gov.cn/Item/654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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