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为适应社会事业和单位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医院服务能力和扩展诊疗项目,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0名(医生5名,护士10名,收费室工作人员2名,检验科工作人员1名,药学工作人员1名,预检分诊处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主要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可放宽到45岁);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方法
1、报名工作由鹤庆县妇幼保健院组织,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5日;
报名地点:鹤庆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鹤庆县云鹤镇科技路10号综合楼5楼);
咨询电话:0872-4124224,4126399,18987207405。
2、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1寸标准彩照1张)。
(2)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三、资格审核
1、招聘单位对考生现场报名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才能参加考试;
2、应聘者如提供的信息不详尽、不真实,将被取消报名、考试、聘用的资格。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时间与地点将在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公众号信息)。
1、医生、护士岗位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
(2)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1:2进入面试,(面试以实际操作为主,同时进行现场问答,考生自带工作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者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2、收费室、检验科、药械科工作人员报名后先到科室面试实际操作3-5天,由科室评出面试成绩后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2比例进入笔试。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加权计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考核试用。考核试用期为三个月至半年,半年考核试用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考核期满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六、薪资待遇
食宿自理,考核期间待遇执行全县最低工资标准;聘用期间待遇执行鹤庆县妇幼保健院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单位统一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险,绩效考核按《鹤庆县妇幼保健院管理方案》和《鹤庆县妇幼保健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医生岗位有医师资格证书者聘用后待遇可单独约定。
附件:鹤庆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