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雇员招聘公告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2052 次 日期:2021-06-10 15: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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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雇员招聘公告

为充实人才队伍,加强机关后勤服务工作,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6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范围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综合文秘岗2人(初级雇员);膳食服务管理岗3人(初级雇员);勤务服务管理岗1人(初级雇员),详见《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职位表》(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至2021年6月18日);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七)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6月18日;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公告

公告于2021年6月10日起,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6月24日(工作日9:00-11:30;14:00- 17:3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将报名提交材料扫描件做成PDF文件(电子版证件照单独另存),打包发送至邮箱:yangfy@hp.gov.cn,电子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考生本人《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雇员招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亲笔签名的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及验证报告、计划生育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等)以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料扫描件;

(3)近期彩色小一寸证件照电子版。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谈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报名时应按照《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筛选后,在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具体以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电话通知为准。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考生本人《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雇员招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亲笔签名原件1份;身份证、学历证及验证报告、计划生育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以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 com.cn/)无法查阅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逾期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一号D333室;联系人:杨馥瑜,咨询电话:(020)82111170。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予以录用。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能知识、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拟录取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医院建议复查但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或放弃体检者,则按同岗位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由我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并出具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我局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如实填报个人健康状况并签署《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3)。报考者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及《承诺书》(见附件3),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线下招聘活动;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及《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参加面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报考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未尽事宜按黄埔区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 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职位表.docx

附件2 广州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雇员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 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docx

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6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7324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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