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分学校201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结合报名实际情况,经研究,取消下列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者,请报考者本人于2012年9月26日前直接到剑阁县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39-6601296),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放弃或不能调整的,请报考者于2012年10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6:00)到剑阁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退费手续。现将取消岗位公告如下:
附件:广元市剑阁县部分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取消岗位公告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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