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医科大学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新疆医科大学网站 阅读:1294 次 日期:2021-07-28 1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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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新疆医科大学拟面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Xi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位于乌鲁木齐市风景秀丽的雪莲山脚下,是新疆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医学院校。学校的前身为“新疆医学院”,是国家“一五”计划重点项目。学校始建于1954年,1956年7月建成招生。1998年6月,新疆医学院与新疆中医学院合并成立新疆医科大学。2016年8月,学校正式成为省部委共建高校。

学校秉承“好学、力行、笃医、创新”的校训,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医科大学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根边疆、奉献边疆,培养了8万多名优秀医学人才,为守护边疆各族人民生命健康,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科学研究、医疗服务、人才培养、民生福祉、边疆巩固做出了卓越贡献。

学校下设22个院部,开设26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管理学、理学、文学四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医学类为主,其他学科相辅相成的专业结构与布局。学校现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自治区重点专业;拥有6个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其中2个高峰学科、4个高原学科;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3.58‰;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建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实验室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培育项目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3个、自治区研究所24个、教育厅重点实验室5个、校级实验室22个。学校立足新疆及周边地区重大疾病、特高发疾病防治和区域特殊药物资源开发开展研究。2020年科研立项项目共484项,获得经费8806.46万元;横向项目17项,经费357.76万元;纵向项目467项,经费8448.7万元。作为牵头单位获得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项和自治区重大专项项目1项。2020年,公开发表论文3112篇。其中,积极围绕前沿一线开展学术研究,发表新冠病毒研究SCI论文20余篇,马依彤教授为通讯作者发表的新冠肺炎研究论文,被引次数达到549次,创学校历史新高。自治区科技进步奖数量连续十年蝉联全疆高校第一,2020年获得14项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6项。连续6年获得2项以上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2项自治区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奖,其中二等奖1项,优秀奖1项。新授权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375项。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科研助理岗位仅面向2021届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岗位职责

负责所在科研团队、实验室科研辅助及其他相关业务。

五、相关待遇

科研助理岗位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劳动合同期满且合同期内年度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根据学历层次确定税前工资标准:

1.本科学历工资为3000元(含个人社保及公积金)

2.硕士研究生学历工资为3500元(含个人社保及公积金)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心健康;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应聘者必须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八)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0岁及以下指1990年7月27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岁及以下指1985年7月27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岁及以下指1980年7月27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本科、硕士、博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硕士、博士的人员;

2.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六、报名方式及招聘流程

(一)网络报名方式。

符合应聘条件,有志于从事科研助理岗位的应聘者可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打压缩包,并以“报考单位名称-岗位编码-姓名”重命名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1)。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5日18:00(京时)。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新疆医科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附件2)

2. 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PDF格式)。

3.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4.考生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PDF格式)。

5.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

6.《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考人员花名册》(excel格式)(附件3)

7.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每位考生仅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考。

(2)专业参照目录:研究生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本科学历岗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5)。

(二)招聘流程

1.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试工

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70%+试工×30%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将被拟录用。

4.体检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5.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监督电话

0991-2110072(李老师、樊老师)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2021年应届毕业生录用时须达到报考岗位学历要求,并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一览表

附件2:新疆医科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

附件3: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考人员花名册

附件4: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1年7月27日

来源:https://www.xjmu.edu.cn/info/1061/9431.htm

更多信息请查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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