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阳市清镇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人员第一轮递补公告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网 阅读:996 次 日期:2021-08-03 11: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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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人员第一轮递补公告

根据《清镇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公告》规定,8月1日-8月2日已对符合资格复审条件人员进行了现场资格复审,但因部分岗位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需要递补,根据《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规定:“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的规定,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拟对部分岗位需要递补人员进行递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

一、递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清镇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入资格复审第一轮递补人员名单》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8月4日上午9:00—下午4:30

三、递补资格复审地点:清镇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贵州省清镇市观清路与金马大道交汇处)

四、递补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①报名信息表(考生须于8月3日—8月4日上午9点至下午17点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审核现场不提供);

②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8月3日—8月4日上午9点至下午17点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交复印件1份,自行复印1-2份留存下一环节备用);

③毕业证书(交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交正反面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⑤相应层次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交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⑥语文学科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交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⑦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比如: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需提供副高职称资格证书。本项结合个人情况提交,交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⑧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结合个人情况提交,收原件);

⑨考生诚信承诺书;

⑩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自行粘贴在《报名信息表》下方空白处》)。

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见附件2)。

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文、理)、初等教育(文、理)、学科教学(政治、体育、数学、语文、音乐、美术)等未明确专业学科方向的专业,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科方向证明或所修学科成绩单。

资格复审时各考生需提前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好(原件与复印件分开)。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清镇市教育局、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委托人签字盖手印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且视为本人现场审核。

4.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已在网上进行聘用公示的2021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贵阳市新聘用人员不能参加资格复审。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7.资格复审结束,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等相关事宜,请考生随时密切关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相关事宜清镇市招考办不在另行电话通知,招考相关公告因考生本人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有关事宜

(一)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资格复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报考条件等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

(四)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清镇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的各项招录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试教、体检、政审及招录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公布,相关事宜清镇市招考办不在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资格复审期间的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并通过体温检测合格、出示贵州健康码(绿码)后方可参加审查。

(七)咨询电话:

0851-82522296(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

附件1.清镇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入资格复审第一轮递补人员名单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

清镇市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gzqz.gov.cn/xwdt/tzgg/202108/t20210803_693900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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