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监狱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普洱安顺劳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普洱监狱委托,全权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云南省普洱监狱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性质
招聘岗位为云南省普洱监狱协助警察开展警务辅助工作的“三类岗位人员”,主要配置到综合岗位、警务技术辅助岗位;属于非在编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享受人民警察的相关待遇,实行合同聘用制,为监狱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三、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警务辅助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50人
(三)岗位职责:
1.警戒巡查、巡逻处突;
2.监控值守;
3.协助监狱医院医生开展病犯的诊治、护理及医技工作(医疗卫生管理岗位)。
4.生产安全和质量控制;
5.协助监狱警察开展职业技术辅导。
(四)岗位要求
1.学历:大专及以上
2.专业:不限
3.年龄:18-30周岁(1991年8月以后出生,2003年8月以前出生)。
4.性别:男性
(五)工作地点:云南省普洱监狱
(六)试用期、薪酬和福利待遇
1.试用期:3个月;
2.薪酬:试用期月薪2500元;转正后月薪:5000元(含个人和单位“五险”缴纳部分)。
3.福利待遇:
(1)服装保障
(2)防护装备
(七)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制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个人征信不良记录;
3.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和医学专业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身高165厘米以上;
5.符合履行职责的性别、年龄条件:男性,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适合工作岗位需要;
7.退伍军人,医学专业毕业生且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有辅警工作经历和见义勇为、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经历者优先聘用;
8.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禁止条件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血亲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9.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10.有明显纹身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时间、报名地址、联系方式、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址:普洱市思茅区人民西路2号江南国际一楼普洱安顺劳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三)联系电话:0879-2149011、0879-2143878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初面试,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报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限填写完《报名表登记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并提交视为报名成功。
(五)因考虑疫情防控,报名人数满500人后,提前结束报名。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人员现场领取《报名登记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填写内容并粘贴照片(白底小1寸);
(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份;
(三)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复印件2份;
(四)退伍证复印件2份(如有);
(五)无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六)银行征信报告(带身份证原件到银行打印);
七、考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范围:党务知识、职业道德、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政治及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若报名人数在规定报名期限内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应进行第二次挂网公告。
(二)体能测试。凡参加笔试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立定跳远。体能测试为达标制,达到规定项目标准即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三)结构化面试。
1.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合格,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顺序以当日抽签为准。
(四)综合成绩计算。
1.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5:5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分数相同数,按面试成绩排序。
(五)其它。招聘考试各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到监狱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报名者自行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考察。重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二)公示。在综合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因公示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三)聘用。公示结束且无特殊情况的,普洱监狱委托普洱安顺劳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新员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十、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不要前往全国疫情中高风险的地区和边境县市。
(二)考试前,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出示“健康绿码”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或报名。
(三)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报名、考试全程佩戴口罩。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人员在本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受聘人员未按公告的时间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2.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联系不上受聘人员本人的。
(五)本次招聘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或举办培训,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未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组织报名、开设招聘培训班,请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六)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电话通畅,因个人原因导致相关不利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七)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八)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普洱安顺劳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普洱监狱,未经允许任何媒体不得转载,否则本公司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
十一、监督电话
云南省普洱监狱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879-281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