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文件要求,现将本次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沐川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名额共38人。
序号 | 用人单位 | 招聘名额 |
1 | 四川省沐川中学校 | 7 |
2 | 沐川县幸福小学 | 1 |
3 | 沐川县底堡学校 | 2 |
4 | 沐川县茨竹学校 | 1 |
5 | 沐川县沐溪小学 | 2 |
6 | 沐川县沐溪初级中学 | 3 |
7 | 沐川县实验初级中学 | 3 |
8 | 沐川县中等职业学校 | 4 |
9 | 沐川县卷桥小学 | 1 |
10 | 沐川凯德绿色希望小学 | 2 |
11 | 沐川县富和明德小学 | 1 |
12 | 沐川县箭板小学 | 1 |
13 | 沐川县高笋学校 | 1 |
14 | 沐川县黄丹小学 | 2 |
15 | 沐川县大楠小学 | 2 |
16 | 沐川县黄丹初级中学 | 1 |
17 | 沐川县舟坝学校 | 3 |
18 | 沐川县火谷明德小学 | 1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沐川籍城镇人员、或常住于沐川城镇并在常住地参加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口、或土地被依法征用剩余面积低于我县规定标准的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以下人员:4050人员(男满55周岁且小于59周岁,女满45周岁且小于49周岁);持有《低保证》的低收入家庭人员;法定退休年龄内,以及有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
3.主要从事伙食团炊事员、环境保洁、安保、学生宿舍管理等工作。有近期学校相应岗位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现场报名。
3.录用方式:由各用人单位制定本单位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以城镇公益性岗位方式安置,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1.按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沐川县教育局
2021年8月9日
来源:http://www.muchuan.gov.cn/mcx/gggs/202108/9f5e7101a9324e00b9a1f24a23b29a3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