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博士(编制外)引进公告
来源:新疆医科大学网站 阅读:2208 次 日期:2021-08-17 14: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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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1年博士(编制外)引进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博士研究生录用与管理办法(试行)》(新医大一附院院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2021年博士引进相关事宜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立场坚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胜任医疗、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2021年度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博士(编制外)招录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报名流程

1.登录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xjmu.edu.cn/)。

2.在“通知公告”栏目中选择“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1年博士(编制外)引进公告”。

3.仔细阅读,并下载附件2、3,填写完毕后并将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打压缩包后以“2021年博士报名—报考岗位代码—专业代码—应聘者姓名”重命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541290647@qq.com。

四、考核程序

(一)资格初审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新疆医科大学苏园四号楼(新医路校区)人力资源部115办公室;

3.须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学历需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学籍信息+学历信息,必须带二维码;学位网认证学位信息;

(3)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少数民族需提供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测试水平原件及复印件;

(5)规培合格证书、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范围须与所报考岗位及专业相符;

(6)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

(7)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8)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博士招录申报书。

以上材料须按(1)-(8)顺序排列。

4.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试工考核

1.试工:应聘人员应参加为期不少于两周的试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

2.考核:试工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视为试工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技能操作考核、试工表现,成绩满分100分。

(3)注意事项: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考核者,视为放弃。

(三)面试

主要考察招录人员语言表达能力、仪表、综合素质,并进行学术水平答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视为面试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试工成绩×50%+面试×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

2.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或有异议申请复查者,需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考察

1.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

2.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应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委、人事处及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审计部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62341、0991-4362359、0991-4366173、0991-4362676

联 系 人:韩老师(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4360062

本公告为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1年博士引进公告,采取绿色通道。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内有效。

附件:

1. 2021年度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博士(编制外)招录岗位设置一览表

2.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

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4.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5.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博士招录申报书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1年8月16日

来源:https://www.xjmu.edu.cn/info/1061/94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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