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等有关文件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拟聘用唐真、张永志两名同志(见附件)为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干部群众如有反映情况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真实姓名向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
监督电话:(0839)3275332 3261206
附件:2012年广元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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